广饶县:擦亮新时代巡察利剑

  巡察县直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31个,个别谈话1437人次,查阅资料19676份,发现问题424个,移交问题线索48件……这是十二届广饶县委三轮巡察取得的成果。建立巡察制度以来,县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延伸巡察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出击,强力推进,不断磨砺巡察“利剑”。

  配强队伍建好制度 打造巡察尖兵铁军

  巡察工作政治性强、任务重,建立一支敢于监督、善于作为、勇于负责的巡察队伍,是打好巡察监督这场硬仗的首要条件。按照“巡察机构常设化、巡察工作常态化”的要求,县委成立1办5组的专职巡察机构,设立专职巡察干部。同时,建立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采取单位推荐、择优入库的方式,从纪检、组织、宣传、人事、编制、政法、信访、财政、审计、镇街及有关县直部门单位等领域推荐遴选了167名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选调人员组成巡察组。巡察前由县委巡察办组织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巡察工作目标任务、政策程序和方式方法,提升巡察人员履职能力;巡察期间,加大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尖兵”。

  为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我县把建立完善巡察制度放在重要位置,形成了“1+N”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巡察工作开展。“1”即《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办法涵盖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提供了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遵循。“N”即《中共广饶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年前)》《县委巡察组工作流程(试行)》《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工作纪律》等40余项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对巡察工作规划、规则流程、整改落实、成果运用、问题线索管理以及巡察纪律、保密、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巡察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

  精准开展巡察体检 深挖细查问题病灶

  召开动员大会和专题汇报会、集中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账目、深入镇街、企业和村庄、农户了解……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牢牢把准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问题,精准出击,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扶贫领域作风、责任落实等问题,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政治体检”。

  巡察发现问题难,需要对症的巡察办法,才能直达病灶,精准巡察。为了既找全被巡察单位的“易发症”“多发症”,又找准“特色病”“个性病”,巡察组既用足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账目和资料以及走访查访等方法,又采取延伸到下属单位和基层站所“以下看上”,从面上存在的问题中“抽丝剥茧”,关注不放心的人和事“杀个回马枪”等方式,采取“广泛听、全面谈、深入查、重点访、干群评”等方式方法,多渠道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广泛“听”,即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汇报会、座谈会和列席被巡察党组(党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在听其言、观其行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全面“谈”,即既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话,也与相关服务对象进行谈话,既在单位、在办公室谈,也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谈,做到谈话全覆盖,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深入“查”,即认真查阅财务账目、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重点“访”,即针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执法监管、作风建设、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开展查访,重点定位,重点突破,把查访贯穿巡察全过程;干群“评”,即组织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确保评出群众心声,测出真实问题。三轮巡察累计召开动员会35个,发放调查问卷1100多份,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6起,到镇街、基层站所和村、户查访290余次。

  始终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巡察内容,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机动巡察组,揪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问题开展专项巡察。“贫困户认定是否精准?扶贫资金有没有落到实处?扶贫项目是不是按期推进?”巡察组深入重点镇街,进村入户实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向“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刀,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扶贫领域机动巡察共向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下发通知、函20多份,发放明白纸252份,开展个别谈话22人,查阅资料400多卷,进村入户走访了解160多次,发现扶贫领域重点问题64个,移交问题线索21个。

  用足用好巡察成果 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我们要高度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移送给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办理,并跟踪掌握办理情况,及时对账、清账。截至目前,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县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审查12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1人;对典型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进行通报曝光,增强巡察震慑。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县委巡察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县委三轮巡察共移交巡察建议28条,促进了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比如,完善投资大、利长远重点项目研究论证机制、打通“断头路”等建议,均进入县委县政府决策;针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形成《关于对上级拨付资金实施扶贫项目巡察发现问题的专题报告》,提出专项整治建议,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由扶贫、财政部门牵头抓好整改;针对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巡察整改落实非常关键。根据相关要求,县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接到反馈意见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以及责任人员,并制定“三单一账”,即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县委巡察办适时组织巡察组,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县委意见,对第一轮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效果不好的3个单位点名批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观察,责令进一步深入整改。(广饶县委巡察办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