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至6月,县委巡察组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本轮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油工委等12个单位开展了巡察。7月27日至31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中,各巡察组指出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有的被巡察单位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党组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权责不清;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重集中、轻民主;有的违反党组工作条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研究或违反决策程序;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在党的建设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人员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对党员教育管理松散,发展党员不规范;有的对机关党建经费预算执行不到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机关工作纪律松散;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有的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在脱贫攻坚方面。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扶贫项目单一,收益分配偏低;产业扶贫资料不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处理。
县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保证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把党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从严抓好意识形态、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等各项工作,夯实党建基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管,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扶贫政治站位,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扶贫摸底和调研工作,确保扶贫政策、扶贫措施贴合实际。加强扶贫项目审核,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主动认领的自觉、即知即改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以抓好整改落实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