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至5月,市委第三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分别对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油区办10个扶贫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河口区义和镇、利津县盐窝镇2个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269个,移交问题线索63条。7月24日至8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第三轮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分别向河口区委、利津县委通报了义和镇、盐窝镇有关巡察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在党的领导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走过场、打折扣;有的政治意识淡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有的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有的政治担当不够,推动改革发展劲头不足。在党的建设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党建主责意识树得不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有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有的组织生活形式化、随意化,材料造假问题严重;有的发展党员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组织观念淡薄,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有差距。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缺失;有的履行“一岗双责”缺位,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有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依然多发;有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在脱贫攻坚方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够,未将脱贫攻坚摆到重要位置;有的扶贫工作精准度不高、脱离实际;有的习惯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有的监管不力,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时有发生。
市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从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切实用好这次“政治体检”的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