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根据垦利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至12月,垦利区4个常规巡察组和1个机动巡察组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常规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或“一托三”方式,对区卫计局、科技局、旅游局、林业局、人社局、畜牧局、教育局、残联、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1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和扶贫领域问题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展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刘斯杰作了讲话,并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2月11日至2月24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第二轮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中,各巡察组指出在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党的领导方面。有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合力不足。有的党组织政治意识淡薄,对区委政治巡察敷衍应付。有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传达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高接低放、行动迟缓。有的党组织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足,“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党的建设方面。有的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有的党组织基层组织党建薄弱,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的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部署,“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有的党组织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违反财经纪律、挤占专用资金问题突出,项目招标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扶贫领域方面。有的党组织对脱贫攻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方式机械、工作滞后。有的党组织扶贫监管责任不到位,管理漏洞大,搞表面文章,工作走过场。有的党组织将扶贫任务落实认定为简单的现金发放,注重“输血”,忽视“造血”,扶贫资金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区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健全基层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员管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扶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按照区委和刘书记讲话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要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