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惩治“微腐败”管好“微权力”
今年以来,河口区纪委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积极运用多种方式预防和治理“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专项整治动真碰硬。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集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扶贫资金检查、打击“村霸”及宗族恶势力、村级财务审计、“小金库”问题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等八个方面的整治,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启动专项检查,把六个镇街、扶贫领域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涉农、涉油、涉海等具有较强职能的重点部门作为检查对象。整治期间,共发现问题线索93个,查处问题6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通报曝光问题19个,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
扶贫问题全面排查。对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起底排查,特别是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低保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等方面,着力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行为,确保党委政府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48起,立案6起,结案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列入重点观察期党员干部10人。正在对扶贫领域危房改造、安居房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涉及的20名责任人,落实廉政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
建章立制规范权力。分析近年来涉农腐败案件的规律、特点,立足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和农村党员干部行为,着眼于把源头、控风险,在全区试点推行了“多会计”“明白纸”“直交入户”“双追责”和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等五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把监督、公开、管控、责任、警示五个关口,发挥了应有的警戒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