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点亮“三盏灯” 杜绝“灯下黑”
今年以来,河口区纪委从思想教育、制度规范、自我监督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点亮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三盏灯”,严防“灯下黑”问题。
点亮思想教育的“启明灯”。注重强化思想教育,解决“总开关”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学思践悟” 论坛、工作分享、廉洁宣讲等方式,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化纪检干部政治定力。到目前,“学思践悟” 论坛已连续开展20余期。依托“清风河口”微信平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及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每月一测活动,以考促学、留痕验学,推动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学习的常态化、系统化,到目前已组织每月一测活动7期,纪检干部共参加测试630余人次。
守住制度规范的“红绿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实际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控自由裁量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执纪审查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按照“集中管理、一口对外”的原则,健全完善从线索收集、研判、移交到督办、归档等各项工作程序,确保执纪审查各个环节无缝衔接,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常打自身监督的“探照灯”。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把板子真打下去。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探索实行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区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家访制度,定期到纪检监察干部家中进行走访,及时向家属了解掌握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情况,了解纪检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及兴趣爱好等,及时掌握纪检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铁面执纪、从严问责,对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