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四加强”破解巡察“人情干扰”
县区在巡察工作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人情和社会关系的干扰。河口区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探索总结“四加强”工作方法,破解巡察“人情干扰”。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巡察铁军。针对被巡察单位在巡察中通过“人情关系”,与巡察人员“拉关系”问题,区委巡察办在每次巡察进驻前,对巡察人员开展严格的巡察培训,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格要求巡察干部,严禁巡察期间与被巡察单位“牵扯不清”。
二是加强纪律保障,落实工作禁令。河口区围绕巡察“人情干扰”问题,印发巡察干部“十不准”、保密工作规定等2项纪律规范,要求巡察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回避、保密、廉洁自律等规定,给巡察组人员带上“紧箍咒”,并对受“人情干扰”未能廉洁规范开展工作的巡察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群众参与,织密监督网络。通过宣传和引导,调动群众和被巡察单位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对巡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公布巡察监督电话和不定期的巡察督查,使群众有合理的渠道对巡察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加强目标管理,压实巡察责任。每次巡察工作开展前,巡察组长对巡察工作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巡察成果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巡察组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成员,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责任落实迫使巡察干部避开人情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