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纪委谈话提醒不做“样子工程”
“多亏你们的提醒,让我认识到自己差点就违反了纪律,我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在河口区纪委组织的一次廉政谈话结束后,一位原本打算邀请同事参加自己孙子“满月席”的老党员这样说。
今年以来,河口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大谈话提醒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谈话实效,实现谈话提醒一个、警醒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谈话提醒40余人次。
谈话提醒对象有针对。针对群众反映或者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谈话提醒,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如实交代问题;突出重点范围,盯紧党员干部“履新期”“调整期”,把问题发现、控制、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澄清,消除影响。同时,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为保障谈话效果,防止“走过场”,区纪委要求谈话过程在事前要做足准备,理清谈话思路,明确谈话重点;事中要敢于动真碰硬,谈清问题症结,谈透整改方向;事后要进行签字背书。同时,着力提升谈话方式技巧,注意拿捏分寸,使谈话提醒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同时,健全了跟进监督机制,谈话部门随机性的采取回访、谈心等方式,了解被谈话提醒对象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问题整改等情况。通过跟进监督,引导干部不断提高认识,使教育提醒“余温”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