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以专项整治保民生护民利聚民心
河口区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共发现问题线索42个,立案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利益,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
全面排查发现线索。陆续开展了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打击“村霸”及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农村财务审计、“小金库”问题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近三年来受理信访举报起底排查、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性明察暗访、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排查,认真挖掘可能隐藏腐败问题的线索,对涉及民生利益的敏感问题进行严格分析筛选并建立工作台账。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26起。
同步启动专项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同步启动了专项检查工作,以扶贫领域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及涉农、涉油、涉海等重点职能部门为检查对象,有效确保基层群众利益。检查过程中,通过“调账式”、“初核式”办法,实行“延伸式”检查,对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发现了不报告等情况,一律倒追其失职责任,让检查组带着压力干工作,增强了检查的实效性。截止目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8起,均作了证据固定,其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很强,成案率达到82%。
切实加强执纪审查。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借助派驻纪检组、镇街纪(工)委力量成立6个执纪审查组,不等不靠,迅速展开工作。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由案件管理室登记和负责分发、转办、督办,做到“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分头办理、全程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线索处置的随意性。在查处过程中力求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定性处理。
无缝对接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将建章立制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从一些典型案件的分析入手,研究实行了“村级招标采购事项法制化管理制度”,试点推行了村级财务“多会计”制度、“明白纸”制度、“直交入户”制度、“双追责”制度和纪律处分宣布“五人到场”制度等五项制度,使农廉制度成为保民生、护民利的一道天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