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问题导向 即知即改抓好巡察期间的问题整改
在市委开展巡察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突出问题6个,列清单、建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一是整改招投标监督管理问题。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全市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完善招标投标办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二是整改局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迟缓问题。认真分析转制单位实际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下一步改革路径和完成时限,按照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分步推进局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是整改局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问题。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集中行动工作要求,分类研究确定局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对纳入国有企业管理的筑博咨询中心、桩基工程公司、质监站劳服中心、东清担保公司,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对东旭测绘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清理规范方案,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四是整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优化党组织设置,制定工作方案,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科室单位均设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按照业务和办公地点相近、分管领导相同等因素设立联合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央《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有关要求,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制度的落实力度,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党员学习记实制度,加强监督督促检查,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五是整改干部队伍管理问题。针对人员混岗多、基层管理薄弱等问题,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促进干部有序流动,减少长期在敏感岗位任职带来的廉政风险。整合重点工程项目部和工作人员,凡抽调的工作人员其阶段性工作完成的回编制所在单位,不再形成新的混岗。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落实一岗双责,修订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六是整改领导班子建设问题。针对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不强,抓基层、抓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维护中央权威、落实中央精神、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强化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压实基层党建责任,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