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推行“321”学习法打造学习型机关
今年以来,河口区纪委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抓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推行“321”学习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与新形势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提出“3个要求”。一要学党章党规,突出“细”。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二要学系列讲话,突出“深”。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三要学中央、省、市纪委精神和纪检业务知识,突出“广”。深钻细研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精神和新举措,夯实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基础。
开展“2个创新”。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依托“素质能力提升年集中学习”“学思践悟论坛”“党员主体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增加学习机会,扩大学习范围。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活动20余期,组织学员1200余人次。大力提倡委局机关干部读好书、记笔记、写心得,为机关干部购买图书100余本。二是创新廉政党课方式,依托清风河口廉政宣讲团、廉政党课讲师团等群体,深入机关、社区、农村等地进行宣讲,为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30余场次。
突出“1个专题”。积极开展“分享交流”活动,坚持每月开展1次专题研讨交流,每次围绕1个专题组织讨论发言。讨论交流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工作实际,聚焦现实难题,回应干部职工关切,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深化和扩大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