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 全程防控——利津县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廉政风险防控

利津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制定印发《关于监督全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推行“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实施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对67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制定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也要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严防“工程起来、干部倒下”。

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要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或主办单位围绕岗位权力运行和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财务资金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分析,采取“自己找、同事帮、群众提、领导点、组织审”等形式,全面查找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确保风险点找准找全,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建立台账。

二是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通过前期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点对点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权力流程图、绘制风险防控图,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让“软风险”有“硬框框”,实现风险防控与职权运行同步,确保各项职权运行程序合法、依据合理、结果合意。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并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做到风险防控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采用正反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实现党员干部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并根据廉政风险点,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严格问责。县纪委监察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反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存在介绍施工队伍、干扰正常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情形的人员,不论是否谋取利益,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出现人员不廉洁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