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实践“四种形态” 开启纪律检查新局面
东营区纪委一直把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开启纪律检查的新局面。
一是注重抓早抓小,把好纪律防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通过约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年开展谈话函询55人、约谈15人、诫勉谈话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行动自觉。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立案117起,结案1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对涉嫌违法党员移送司法机关前未作出党纪处分,以及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追加党纪处分36人。开展2014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处分执行全部到位,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威严。
三是适应工作新形势,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与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建立工作信息交流机制,牵头制定反腐败协作配合制度,与18个执纪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70条。对6个派驻纪检组监督联系单位进行调整轮换,将区委办等11个区级党政机关纳入派驻监督联系范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采取以案代训方式对镇街道纪检干部开展轮训,基层执纪审查业务水平得到新提升,2016年镇街道自办案件39起,同比上升457%。(东营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