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凝聚基层廉政建设合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为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4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农业、财政、审计等34个部门单位,确定了“三资”监管等13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了责任;2015年10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有效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积极创新探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明集乡被确定为全市试点,为提高试点成效,我县选取陈庄镇为全县试点,并在其他乡镇(街道)选取1-3个村试点,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到青州市、平邑县等6个县(市、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设立乡镇审计所、“两公开一会审”等先进经验,结合我县“五笔联签”、小型工程招投标、农村财务“第三方”记账、“勤廉双述、民主评议”等做法,在试点乡镇、试点村加以推广,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三是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从查办案件入手,开展了集中查处发生在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肆意侵吞、挪用和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和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目前,专项行动已立案72件,结案67件,处理71人,挽回经济损失132.85万元。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选取20余个村建设了廉政文化墙,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包括基层站所的基层干部为重点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已学习各级通报30余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000余人次,编印学习典型案例汇编等资料10余册,普遍开展了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