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探索推进村纪检委员监督履职

近年来,河口区不断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层层传输监督压力,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突出村级纪检委员作用的发挥,成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工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明确监督职责。通过到镇街调研、召开座谈会、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纪检委员5项监督职责,即监督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重大村务的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本村“三资”管理使用,监督村党组织建设。同时,明确村纪检委员与其他“两委”成员职责分工,把工作重点放到监督村“两委”成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及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上来,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是规范权利权限。赋予村纪检委员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民理财小组履职、配合镇街纪委处理本村涉廉信访问题、向镇街纪委定期报告工作等7项权利,村纪检委员认为本村重大事务决策过程、内容存在较大瑕疵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报请镇街党委、纪委批准后可“一票否决”。

三是健全配套机制。建立镇街纪委委员分片联系村纪检委员、定期学习培训和工作量化考核等制度,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村纪检委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撤换或调整。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对上级纪委交办任务敷衍塞责、对发现问题不管不问、对村“两委”成员违纪问题不及时报告、对本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制止不力等8种问责情形,对履责不力的村纪检委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撤换、纪律处分等处理。目前,河口区6个镇街共177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村纪检委员,初步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