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八项规定四周年:新变化需制度来巩固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431起、处理1969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836人。从受到纪律处分的级别分布来看,省部级15人,地厅级999人,县处级7632人,乡科级90190人。
数据是成效,是警醒,是震慑,从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显性“四风”,到对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的隐性“四风”坚决扫除,带来了从政府机关到社会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在“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公款旅游正渐渐成为一种“过去式”;对旅行社来说,走走关系、坐“吃”机关单位团体游的黄金时代也一去不复返,靠公家的小旅行社死了一大批……八项规定,这个看似细小的切口,破开了祛除顽瘴、治愈痼疾的有效纵深;这颗看似微小的种子,孕育了勤俭办事、为民务实的丰硕果实。
四年来,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中央要求,在作风建设中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循序渐进、由易到难,不断推进党的作风向上向善转变;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扭住“四风”不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从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执纪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露头就打、及时曝光,强化了“不敢”氛围。
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正到了节骨眼上,必须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查处、曝光只是改进作风的“表”,建章立制则才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要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要巩固发展,必须形成制度,只有一枚枚制度“钉子”牢牢钉下,才能为作风的持续转变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撑。(垦利区垦利街道纪工委 徐好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