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治“四风”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直各纪工委,市纪委监察局各统管派驻纪检组: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又正值市县乡换届,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两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加压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高发期,也是纠治“四风”关键期。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做到以下十条:
1.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等各种节礼;
2.严禁违规用微信红包、物流快递、支付宝转账、电子充值点券等方式收送节礼。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
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到内部食堂公款吃喝。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化整为零、分地分批举办婚宴。
6.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福利、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利用职权免票进入旅游景区游览。
8.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
9.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或向其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应急通讯、执法执勤车辆。
10.严禁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拉票贿选。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从严执纪查处。市纪委已就今年中秋、国庆和换届选举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要深化思想认识,认清形势任务,坚定信心决心,保持坚强定力,持续不断地抓好各阶段工作。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到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拉票等行为。要强化执纪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公开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要注重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督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注重监督时效,做到快查快结快通报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坚决严格问责追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切实措施,提出严格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到守责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不断加压,持续发力,形成震慑。各级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