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讯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管一体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东营区龙居镇北薛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方永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2021年2月,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知》,明确规定换届期间严禁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同年3月,在未经“五议三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下,时任北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方永擅自以北薛村村民委员会名义将村老文化大院租赁给李某某,租赁期限10年,租赁费每年1000元。薛方永在明知换届期间严禁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情况下,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侵害了村集体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12月,薛方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南王屋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国华违规处置及占用集体土地问题。2007年6月,时任南王屋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国华,以租种并看管的名义将该社区200余亩土地租种给其亲属成某某,租金与看护费相抵。2015年后,王国华自行占用该宗土地挖坑塘进行淡水鱼养殖、莲藕种植,期间未向居委会缴纳过租金。王国华作为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违反议事程序,私自将集体土地无偿给其亲属使用,后直接占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同时,王国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王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从通报的问题来看,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把整治此类问题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推动全区农村“三资”清管一体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管,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不断延伸。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自觉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对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东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