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开发区法院分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开发区法院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況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大项21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反馈意见后,开发区法院分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分党组书记巴沾军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认领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明确目标责任,细化整改分工。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共梳理出3大类整改事项,制定了66项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加强整改工作推进督导,每周召开调度会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于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度层面的原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开展,先后制定完善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审判执行监督管理、诉讼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定、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全国法院系统“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重视程度不高,学习效果不明显;上级部分会议精神学习不够充分、贯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回头看”实施方案》,对专题教育进行“回头看”,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的组织理论学习补课,用2个月的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建设之路》等10项必学内容进行补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3轮150余人次,干警自查自纠报告提报率达到100%。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补学计划》,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理论研讨等方式,对2017 年以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等19项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筑牢政治忠诚。

  2、关于对“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贯彻落实不够深入,结合实际抓诉前分流和速裁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诉前分流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诉前分流力度。安排立案庭1名同志专门负责分流工作,及时将简单纠纷分流到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处进行调解。根据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截止11月9日,开发区法院诉前分流案件占一审立案数的64.11%,达到最高法院要求,实现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目标。二是引导法官在诉前调解环节案结事了。8月18日,开发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将诉前调解案件纳入法官办案统计范围,对诉前调解成功需出具调解书的案件,以“诉前调”案号出具民事调解书,不再立“民初”案号。三是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根据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开发区法院“万人成讼率”指标得分为满分。

  速裁工作整改情况:今年9月份以来,参加开发区管委会重大社会事项研讨和化解工作10余次,加强与管委会及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增设物业纠纷、金融借款两个专业速裁团队,建立速裁结案情况周通报制度,及时对速裁工作进行调度督促。8月1日至11月9日,全院速裁结案431件,平均审理天数17.6天,15天内结案175件,占比提升至40.6%。对速裁案件实行指标化考核,将数据纳入考核系统,加大激励力度。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补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补学计划》,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进行深入学习。巡察整改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7次集中补学、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参学率100%,21人次参与主题研讨。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 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学习的同时,根据最新情况适时补充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共集中学习研讨15次,组织交流研讨 12次,36人次进行交流发言,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各级精神、文件、讲话等109项。三是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参观市党史纪念馆、广饶刘集红色教育基地等政治教育8次,参加“灯塔在线”政治轮训3次,干警轮训参学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4、关于参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院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确定责任部门和工作台账,加强与开发区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营商环境法院牵头组长单位的各项工作;对于合同履行、破产案件办理,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审判质效,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5、关于涉黑恶案件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刑事法律政策及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会议精神,对黑恶势力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交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今后开发区法院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效率。

  6、关于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社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现场治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地下水需要跟踪监测两年的技术要求,经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管理人与治理实施方磋商,2021年6月28日,根据地下水监测周期的进度,调整了治理款支付时间和比例;按照修复效果评估方案规定,每季度进行两次地下水跟踪监测,自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已进行八期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风险评估标准要求;将根据合同继续完成好地下水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环保法律意见书、环境司法社会调查等常规工作;及时发布环境司法审判白皮书,做好总结提升工作。

  7、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不到位,未按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设置独立审判监督机构,亦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晰功能定位,理清职能设置。根据省编办批复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开发区法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5个,不再设置独立的审判监督机构。审判监督职能设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审监工作,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同时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不断提升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监管的精准性、高效性;积极推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通过集中分析研讨,为主审法官或合议庭裁判提供参考,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明确庭前会议运行程序、适用范围、操作流程项,全力促进民事审判简式化、快捷化,积极构建一次庭前会议、一次庭审、及时判决的快速审判模式。

  8、关于审判权力运行监督乏力,班子成员、庭长对员额法官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跟进监督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带头引领作用,院庭长办案1895件,占比33.7%。二是加强办案全流程监督。延长审限由院长亲自审批,严控节点超期,坚决杜绝违法超期案件。每周发布审判执行质效情况、互联网开庭、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等4项通报,每月发布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报告。三是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备案、审核、签发制度,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核查法律文书公开3726件。四是严格落实执行案件合议,院长、局长、团队长三级分类审批制度。严格执限变更,首执案件平均用时为87.38天,院长审签终本案件598件,终本案件合格率保持100%。

  9、关于未能发挥改革配套机构的职能作用,刑事案件分析会、民事案件分析会等法官专业会议组织松散,影响案件审判质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明确了法官专业会议组成人员和具体规程;定期组织专业法官会议,7月份以来已组织召开法官会议12次,研讨案件20余件;安排专人做好法官会议讨论情况的记录和材料存档工作,定期整理典型案例,发送法官作为同类案件裁判的参考。

  10、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彻底,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发区法院党组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院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委至少每半年向院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筑牢“主阵地”。全面做好对外宣传和新闻舆论工作,不断提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不断巩固网络阵地,壮大主流舆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二)关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方面的问题

  1、关于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不彻底,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宣传,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今年下半年,院领导接访55人次,接待来访18案21人次。二是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指引工作。配备了诉讼引导员,为当事人办理立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设置了值班律师,可以现场解答法律问题。配备了药箱、轮椅,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2、关于执行难问题化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在提升解决“执行难”成效上狠下功夫,标的到位率62.6%,终本率26.87%,实现了标的到位率达到60%、终本率不超过30%的目标。一是健全制度,优化机制,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新制定了《关于执行财产及现场调查的意见》等7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诉前、诉讼保全、线上、线下查控力度,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询价、网络拍卖提高执行财产成交率和溢价率,用好悬赏执行制度,利用全社会的力量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与公安机关开展查人扣车专项行动,开展凌晨执行专项行动、网络直播执行,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首执案件标的额到位率为62.6%。三是穷尽措施降低终本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查找财产全面、精准、到位。积极促进执行和解,化解一批占比高、无执行能力的金融借款案件。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严格规范终本程序的意见》,确保终本程序合规、合格,终本合格率为100%,终本率为26.87%,实现了不超过30%的目标。四是建立健全处置涉执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降低信访率,2件最高院挂网督办案件全部实体化解,省院挂网2人3次全部办结核销。

  3、关于诉讼费退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退费资金的财政保障工作,目前管委会按照预收诉讼费总额的50%列支退费备用金,基本上能够满足退费需要。二是压减退费流程,在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中,由前期的7个流程,减少为4个流程。三是研发诉讼费提醒、催交、转执行等工作软件,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15天内退费要求,目前已上线试运行。

  4、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主动,审判质效提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案件审判质效工作,10月21日组织综合审判庭全体法官收听收看了全省法院第三季度商事案件发改评析会, 10月23日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截至今年11月9日开发区法院案件发改率0.66%,全市法院平均为1.02%,该指标为全市法院最佳。制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移转工作的规定》,今年上诉案件443件,上诉移送办理周期同比减少23天;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坚持法律调查和专题调研相结合,分派不同领域法官负责到学校、到企业、进社区,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5月27日下午,院领导带领少审法官到科达小学走访,与学校领导、师生代表进行座谈。近期围绕民法典宣传,法官走进辖区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加强法律指导帮助。

  5、关于执行预算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尽量减少科目调剂。对于超标准报销,用餐人员已全部交回。对于保教费报销问题,相关责任人已交回。

  (三)关于规范党的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议事决策边界不清,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合并召开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把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2021年1月分党组成立后,共召开分党组会议37次,严格落实分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中院制订开发区法院分党组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制订开发区法院议事细则,科学界定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不同职能,明确议事范围、决策事项,厘清议事决策边界。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前及时归类会议内容,明确参加人员范围,保证议事决策科学性、正确性、有效性。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三重一大”问题均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党组会共讨论决定重要建设项目12个、大额资金使用 5笔。

  3、关于院领导表率作用不足,示范引领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表率作用发挥作为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深入查摆自身在表率作用发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二是入额院领导加大办案力度。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2021年1-10月份4名入额院领导均达到办案量规定标准,平均结案116件,全院法官平均结案263件,达到44.1%。三是入额院领导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主持召开法官专业会议,加强对案件的指导监督,较好发挥了表率作用。

  4、关于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对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足,用力不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机关党建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分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积极搭建“党建为龙头、队建为基础、审判为目标”的同步发展格局。机关党委从建好组织、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入手,推行“一线工作法”,确保“支部建在庭上,红旗亮在岗上”。二是推行“四同步”工作法,促进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加强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在机关党委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各支部设置党建联络员,为党建审判融合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13项组织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印制工作手册规范党建工作。对新发展党员的文书档案进行排查,完善补齐了档案资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守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限,确保完成一步、上传一步、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5、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队伍分类管理不到位,干警存在畏难发愁情绪,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完善、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充分考量本院队伍建设实际基础上,理顺人员分类管理机制,结合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制订《干警职位交流轮换(轮岗)暂行办法》,明确干部轮岗交流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已对2名干警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是针对案多人少,干警存在畏难发愁情形,思想波动较大的问题,一方面院领导分工负责,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广泛谈心谈话,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机构调整,编制扩充,拟成立金融法庭分流案件专业审理。同时通过社会招录、服务外包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充实队伍力量,形成“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团队运行模式。三是实行人员层级分类管理,多纬度考核考评。修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等人员类别,实行层级分类管理办法,考核情况与各岗位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形成一套相对科学合理、多层次覆盖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两个责任”重视不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及防控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对党风廉政制度进行梳理汇总,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警示教育,2021年“三个规定”填写报告工作全面有序展开。

  (四)关于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开发区法院财务工作、党建工作2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下达了立行立改通知,4月2日开发区法院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对整改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按照问题性质和职责权限限期进行了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

  2、巡察期间,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5件,均进行了核实,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无反映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分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真正嵌入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程序,立足法院岗位实际需要,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配齐配强中层队伍,落实重要岗位干警岗位轮换、任职交流、上下交流流动制度,激活干部队伍活力。三是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固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46-6087835,6087830;邮政信箱:东营市大渡河路257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邮箱:kfqfyzzb@163.com

  

  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