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河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6日至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河口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延伸巡察。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河口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河口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在履职不到位、主责主业不突出,为农服务宗旨树的不牢、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不到位,综合改革流于形式、制定改革实施意见不切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等四大方面7个具体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河口区供销社党组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河口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3月15日上午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就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各自认领整改任务,对照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孟维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统筹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区供销社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落实事项和整改落实措施,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这次市委巡察组对我社党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党组明确提出,必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来全力抓紧抓好抓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整改工作分工,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体现担当,做好表率。各责任股室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将整改贯穿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强化监管、完善制度、促进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4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主责主业不突出”方面。

  1、着力解决区供销社党组开展谋划主责主业工作少,把主要精力放在信访维稳工作上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河口区供销社2021年工作要点》(东河供发[2021]6号),立足“为农、务农、姓农”主责主业,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积极构建供销系统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力助推“一极三区”建设,努力实施“十四五”良好开局。二是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聚焦双线运行机制、“三会”制度建设、推动联合合作等关键领域,加大政策研究和政策争取力度,2021年重点开展为农服务项目示范点建设,协调供销宜家投资500万元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新建供销宜家生活超市2处。三是专门成立信访维稳办公室,全权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成功化解了供销佳苑17名回迁户的房产证办理信访积案。圆满完成了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信访维稳任务。

  2、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担当不足,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同时,对照“十个树牢、十个反对”要求,对标单位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效。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印发《东营市河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科学设置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3个股室,编制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三是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干部平时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第一季度干部考评普遍处于80分以上。

  (二)关于“党组为农服务宗旨树的不牢,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不到位”方面。

  3、着力解决落实市委扶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8年1月16日区纪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区林业局、供销社和畜牧局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的通报》(东河纪办发〔2018〕2号文件),对区供销社在扶贫资金拨付上存在拨付不到位、不及时、资金滞留问题,已对单位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充分利用供销社自身优势,积极助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今年4月14日在河口区义和镇举办了“放心农资惠万家”活动,以每袋化肥补助20元的优惠价格发放优惠劵500张,给种植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放心农资,同时举办了农民骨干培训班,聘请沾化县冬枣方面的专家为社村共建村艾河村、博兴村以及附近村庄的村民进行了冬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培训。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着力解决为民服务平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1995年以来,我社逐步发展了义和为农服务中心等6家为农服务中心,但在多年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经营不善倒闭,部分企业达不到省社的建设要求(必须供销社入股35%或由供销社职工发展成立)。目前,仅有义和为农服务中心1家符合要求、规范运行。二是推广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模式:①不断提升义和为农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实力,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义和为农服务中心现在的功能有农资供应,年销售农资10000吨;测土配肥,年来料加工30吨;农业技术培训,年培训6场次等。②新户为农服务中心逐步实现了深耕深松、机种机收、划片管理,农机具50余部(件),管理面积40000亩。③在区供销社引领下,河口区新盛冬枣专业合作社已发展社员116户,冬枣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年产量600余万斤,产值2100余万元,先后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三是推进社村共建项目建设:①帮助义和镇艾河村建设大棚石榴,出资10万元购置高品质的石榴苗,分发到种植户手中,提供统一技术指导,协调与供销宜家生活超市达成销售协议,旺季供货量达到6000余斤。②与义和镇博兴村共建的石磨加工项目,一直以来由于经营不佳基本停产,区供销社与村两委多次调查研判,确定通过转租方式,盘活加工项目,仅此一项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近2万元。

  5、着力解决全区未建立符合上级要求的基层社的问题。2000年左右,河口区各乡镇供销社全部改制为股份公司,与区供销社脱离管理关系。2016年,我区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以前乡镇供销社改制后的股份企业为基础全面启动了镇街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但是因为政策原因,一直没能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注册为镇街供销社名称,只能继续沿用改制后的公司名称。根据上级供销社和有关规定,对基层社的资金扶持等有关政策得不到落实,改制后的股份公司也不能行使上级供销社赋予基层社的运行职能。巡察结束后,根据反馈的问题,区供销社对由乡镇供销社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进行了调研,向市供销社作了汇报,并与工商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根据现有政策,还是不能注册为镇街供销社名称。区供销社将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基层服务载体平台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规范经营,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系统、优质的服务。2018年2月,由河口区联强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设立的仙河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际承担了基层社职能。

  关于“综合改革流于形式,制定改革实施意见不切实际”方面。

  6、着力解决综合改革流于形式,制定改革实施意见不切实际的问题。一是《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确立的改革任务目标的第1项“改造提升基层社”、第2项“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均提到如何盘活基层社、鼓励基层社入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这与区供销社已没有乡镇基层供销社的实际现状有冲突,也印证了上级巡察所反馈的“部分内容脱离实际”的问题。第4项关于“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第5项关于“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方式”,均因供销社是参公事业单位,也没有社属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性队伍,而无法合理化组建农业经营平台并占股,导致这两项改革任务不能有效实现,也印证了上级巡察所反馈的“部分改革目标没有完成”的问题。二是针对上述问题,4月30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及省、市供销社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照《东营市供销社2021年工作要点》文件,结合当前我区供销社系统实际,去除原改革实施意见中不切实际的任务目标,逐条逐句斟酌、筛选符合全区供销事业发展的任务目标,确立了5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任务,印发了《河口区供销社2021年工作要点》(东河供发[2021]6号),为全年各项工作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四)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方面。

  7、着力解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区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对落实2021年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孟维芳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利用“供销社工作群”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等,盯住重点岗位,管住重要环节,狠抓关键少数。四是深入推进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结合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聚焦重点问题、薄弱环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8、关于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未向我社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市委巡察组在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虽已全部整改完成,但在整改成效上与市委巡察组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标本兼治、长期坚持。下一步,河口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不减整改力度,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到位,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有效到位。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及时制定和完善印章使用管理、公文处理、财务工作、考勤、值班、会议等20项工作制度、办法和规定,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修订完善请假报告单、电话记录单、车辆调度派车单、国内公务接待单、物品购置申请单等,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差旅费、公务机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明确说明,完善规范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和省、市供销社工作安排结合起来,进一步建强基层党支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全力突破、跟踪考核、限时办结、确保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363369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18号水利局综合办公大楼,邮编:257200;电子邮箱:hkqgxs@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河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