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4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六个方面23个问题,并提出13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1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通报到各党支部,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这些意见和要求坚持了问题导向,站位高、要求严,对于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好地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4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增强了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为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荫鲁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郝宝国同志与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韩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整改工作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每人肩上都有责任和任务;有关责任单位、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所涉具体整改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办公室定期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保证了整改有序推进。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责任。2020年1月21日,局党组经过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要求、整改任务及措施、整改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在《方案》基础上,对每一项整改措施进行了细化,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间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2月12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有效开展。

  四是做好统筹兼顾,合理落实整改。局党组始终坚持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工作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坚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坚持整改落实与中心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开局。

  五是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逐步完善了机关、财务、人事、纪检、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统领不力,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问题

  一是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3月2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要文件进行了学习研讨,4月1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生态修复、用途管制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

  2.加大对三大主要职能的宣传,以植树节为契机,联合东营日报、齐鲁晚报、东营新闻等多家媒体,围绕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利用“东营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信息。与东营电视台共同主办电视专题栏目《大自然之声》,于3月20日首播,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疫情防控、国土绿化、植树造林、耕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全年连续播出12期。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宣传。

  3.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拟定了2020年重点专题项目培训计划,将三大主要职能业务知识纳入培训重点。向市委组织部提报了《关于将市自然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区委组织部管理范畴的请示》,将东营分局、河口分局、垦利分局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区委组织部管理范畴,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推动分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能力全面提升。

  4.安排6名班子成员参与市政府工作专班,选派班子成员参与省委万名干部“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攻坚行动,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破解难点。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开展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新闻宣传工作专班,全面加强班子成员的综合能力。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统一调整。

  5.注重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专班和基层一线锤炼干部,选派2人参与全市“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2人赴重庆酉阳参与农业协作扶贫、9人到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专班锻炼、19人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抽调各分局干部16人到市局各类工作专班锻炼,着力培养年纪轻、素质高、有能力的业务骨干。下一步将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统筹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6.在前期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高层次谋划,加强东营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形成初步方案,已初步形成“现状一张图”,初步构建了统一的国土空间现状基础数据库和工作底图。

  二是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进行了规范。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单位、科室、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备。局党组审议通过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2019年以来21次“三重一大”事项完成逐项审核,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2020年度至今,党组会累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0余项。

  三是关于党的领导缺失,对下级党组织失管失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组织制定了《市局班子成员联系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机关党委委员与派出机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统一调整。

  2.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了《2019年度各分局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分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并分别制定了《2019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表》《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表》《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细则》《2019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分局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2020年初,按照新修订的考核标准对分局开展了考核。

  3.对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完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拟订了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借调人员管理制度、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老干部管理服务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局党组和各分局党组职责。

  4.指导各分局修订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并于4月24日对各分局议事规则进行集中审议研究,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党组会进行研究。

  5. 3月25日下发通知,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召开了分管领域第一季度从严治党研究部署推进会,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3月30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第一季度“一岗双责”情况分别进行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6月底,对班子成员第二季度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了安排部署。

  6. 在2019年对各分局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中,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已于2020年1月对各分局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7. 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印发了《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原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党组越权处理科级干部问题的通报》(东自然资党发〔2020〕6号)。按照文件精神,2020年1月20日下午,郝宝国局长、马波局长与河口区分局党组进行了谈话,通报了局党组要求,对河口分局党组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四是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4月1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开展了学习,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发言,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制发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要点》,对全局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重点工作督查,认真研究分解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已印发督办事项通知单10份,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按期保质,稳步推进。

  2.对于“大棚房”整治问题,通过县区自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对各项目现场的回头看,根据掌握的情况,形成了问题台账,提出了工作计划,3月12日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明确整改任务、时限和要求。3月31日又联合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

  3.针对复耕复种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各有关县区、开发区的督导调度和现场查看,了解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督促加快整改。3月13日市局分管领导到广饶县大棚房问题整改现场进行督导调研。3月23日、4月6日市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专题调度会进行了专题调度。3月19日市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安排调度。3月24日,借韩利学副市长到东营区、垦利区调研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之际,安排垦利区1处大棚房问题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督促后续整改。4月12日,省违建别墅问题工作视频会议后,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又对后续整改进行强调。4月13日-15日,市局县级干部带队对每个整改现场进行了现场督导。

  4.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我局召集各县局、分局专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各县区、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1+N”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市、县区、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迅速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完成省厅下达的工作任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660亩,完成比例104.19%。处置闲置土地712.8亩,完成比例100.78%。

  5.第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调整一名同志到市局扶贫办,参与做好扶贫工作。及时与市扶贫办和省厅进行沟通,全力做好2020年行业扶贫工作。

  6.2016年至2018年,我局下达550亩新增计划指标用于扶贫项目,经与市扶贫办对接,需新增指标的扶贫项目有41亩,我局对扶贫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其余指标我局年末调剂使用。今年,在下达计划指标前,我局将与市扶贫办做好对接,精准下达计划指标,确保符合要求的扶贫项目指标需求。

  五是关于“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40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基本信息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省市有关简政放权、流程再造等文件,根据业务实际办理情形,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合理拆分,将17个事项实施清单拆分成49个办理项实施清单,实现“最小颗粒化”,完善实施清单基本信息,为“一网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梳理确认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各类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厅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情况,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及时调整事项36项。

  2.针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至今不承接划转事项问题,2月21日,局党组向市行政审批局发送《关于恳请加快承接划转事项的函》,此后,先后多次与其政策法规科对接。3月3日,两局主要领导会商后,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出具《〈关于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恳请加快承接划转事项的函〉的复函》,明确:划转事项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特别是带有制约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我局限于人员、专业技术力量,暂无全链条承接能力,划转条件尚不成熟。目前,市委编办正在积极研究贵局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未划转事项,我局将切实落实市委编办意见。同时,2020年2月28日,与市府办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科对接,其明确:2019年9月6日,市政府领导在转发省政府领导《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审批服务局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批示的通知》批示,由市委编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意见,确保改革事项落实到位。因此,该事项明确由市委编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另外,加强与市委编办对接,2019年12月26日,局党组向市委编办发送《关于进一步理顺行政许可职能问题的请示》,此后,先后多次与其职能运行监管办公室对接。2020年3月5日,市委编办下发《市自然资源局划转事项核实表》,我局于3月6日上报。3月10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市委编办与其分管领导及其职能运行监管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会商。3月13日,市委编办下发《关于梳理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划转事项的通知》,我局3月18日上报《关于梳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承接事项情况的汇报》,全面汇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3月25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统一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明确“6月底前出台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意见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综上,省委省政府已明确“6月底前出台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意见”,市委编办也在积极落实中。

  3.按照《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将施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并办理。按照《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东营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只审查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市行政审批局网上报建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发改立项、规划、土地等相关资料实现互相推送、共享,解决了报建提交纸质材料较多问题。

  4.2019年11月27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调整完善“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月,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安排,进行了窗口重设,窗口报件受理人员已调整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员,进驻事项全部由其受理,实现了“一窗受理”。2020年3月9日,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一窗受理”工作改革情况的说明》,明确我局进驻窗口达到了“一窗受理”工作的改革要求。

  5.明确权责事项清单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认领市级权责清单要求,我局认领后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市自然资源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市本级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东自然资发〔2019〕88号),明确市局行政许可等事项清单364项。2019年12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山东省自然资源系统权责清单通知目录及厅本级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我局进行动态调整,明确调整后共369项。

  6.依申请事项流程再造梳理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开展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东自然资发〔2019〕130号),启动依申请事项流程再造梳理工作。二是分类梳理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56项、工程改革事项11项,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流程再造“一网通办”过渡阶段实施方案》。

  7.一网通办情况。为推动市政务服务平台(含工改系统)深入应用,3月24日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就“一网通办”进行现场讨论、对接,确定了“一网通办”的实现方式,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一网通办”全面落实;起草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流程再造“一网通办”过渡阶段实施方案》,4月16日召开县区座谈会,对县区“一网通办”工作进行指导。

  8.打破信息孤岛方面:汇聚视频监控2316路,向市公安局提供2019年0.5m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服务,协调共享市住建局地下管线数据,共享市统计局2010-2019年统计年鉴,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发了疫情防控地图专题。

  六是关于改革不彻底,职能不理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采取书面调研的形式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结了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机构改革后职能运行基本情况,分析了职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其他地市在职能运行上的好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职能运行的措施建议。

  2. 形成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市辖区林业管理体制的请示》,已与市委编办沟通。2020年6月,在“三定”规定回头看调研工作中,就相关问题向市委编办做专题汇报。下一步待市委编办审核通过后报送。

  3.垦利区规划职能及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经过自查,所述问题为河口区规划职能至今未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河口区有关工作推进情况:一是完成河口区规划职能划转。根据河口区政府安排,2019年11月21日河口分局与河口区住建局签订了《规划管理职责移交协议》,河口区规划职能已移交完成。二是协调解决部分规划专门工作人员,从河口区住建部门协调4名专门工作人员,其中2人进驻河口分局办公,2人进驻河口行政审批大厅规划服务窗口办公,确保工作开展。通过委托购买服务方式,补充2名专门工作人员从事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规划专业工作人员。提报了2020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专业工作人员2名。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展开。

  4.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执法力量,补充2名林业执法工作人员到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充实执法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理顺执法职能,函请垦利区政府向市政府报送请示,将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163项国土资源执法职能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3月2日,市政府出文将由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调整由市自然资源局行使。

  5. 针对海洋执法问题,形成了《关于明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主体的请示》,并已与市委编办沟通。2020年6月,在“三定”规定回头看调研工作中,就相关问题向市委编办做专题汇报。下一步待市委编办审核通过后报送。

  (二)思想建设不深入,理论学习不扎实

  一是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局党组印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关于打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课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压实“一岗双责”,带动和引导分管范围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风险挑战,科学创新“三会一课”落实载体,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企业微信群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旺盛斗志,做到抗疫履职“两不误”。

  2.机关党委修订印发了《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和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含主题党日);落实支委成员年度不少于56个学时、普通党员不少于32学时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3.4月29日,市局以闭卷测试形式,组织13个支部17名党员代表开展“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理论测试活动,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

  4. 局党组印发了《关于五月份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奋进攻坚、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学习研讨、公开作出承诺,加强对践诺情况的监督评议,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5月15日上午,市局组织党员干部赴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奋进攻坚、争当先锋”主题党日现场观摩活动,为完成“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5. 5月19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举办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中国梦·新时代·话小康”百姓宣讲比赛主题党日活动。来自全市自然资源战线的19名同志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的形式,深情讲述了自然资源系统各个层面和工作岗位可信可学的典型人物和群体故事,充分展示了全体自然资源人的风采。

  6.6月份,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市局机关13个党支部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改革攻坚,为党的99岁生日献礼”主题党日活动。

  7.7月1日下午,市局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党课辅导报告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苟军民应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600余名党员干部作题为《提升组织力,增强战斗力--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党课辅导报告,帮助和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机关党建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凝聚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改革攻坚,助力疫情防控和服务东营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行动共识。

  8.引导党员充分利用“灯塔大课堂”“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学习测试,利用大数据系统督促党员抓好个人自学。

  二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坚守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4月13日,召开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通报第一季度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局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署;制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工作机制和2020年度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计划。

  2.4月13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已对2016年以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

  (三)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一是关于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关于“市自然资源局成立5个月后才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问题,经查,2019年1月21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成立(东直工发〔2019〕16号),按通知要求,作为涉改部门,6月底前完成机关党组织选举成立工作。局党组按照市级机构改革进展领导分工及干部任职情况,5月31日召开会议对市局基层党组织设置划分情况进行了研究,6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机关党委,7月8日市直机关工委就市局机关党委选举结果作了批复。对于市委巡察组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加以整改。1月8日,市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荫鲁将这一问题专门作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对于部分班子成员把党建当“配角”,没有放在心上的问题,局党组将此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内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

  2.对于市局机关第七党支部副书记不清楚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的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本人注重加强了与支部党员的谈心交心和沟通交流。4月2日,陈荫鲁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时,并就此问题进行了提醒。

  3.3月25日,召开局党组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总结、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印发了《市局2020年度机关党建要点》《局党组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对《支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了学习。

  4.印发了《局党组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各支部明确委员分工,层层抓好落实。机关党委制定了市局党组织设置情况一览表,13个支部落实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起草了党员数质量情况分析报告。2019年春节,四支部走访慰问2名生活困难党员。6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荫鲁到帮扶村垦利街道邵家村走访慰问老党员。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市局开展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牺牲遗属活动,把组织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心坎上。

  二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据巡察组反馈,2019年1月-11月,市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开展活动13次,某党组成员参加了6次。作为党组成员,对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够重视积极等问题,该同志在1月8日召开的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就相关内容,由支部按规定落实了补课。

  2.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019年7-9月,机关第五支部开展支部活动6次,某正县级干部仅参加2次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该同志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补课。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在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陈荫鲁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分别与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落实。

  3. 4月17日,局党组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实施细则(试行)》,13个党支部完成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222名。各支部整理完成2019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将本支部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整理归档。

  4.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每次学习安排2名领导干部进行研讨发言,学习后书面提交,确保研讨发言有质量、有深度。起草完成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课打造方案,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

  5.13个支部建立了“三会一课”台账,机关党委对一季度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选派19名党员赴一线参与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支部书记与其开展谈心谈话。对因工作岗位调整、组织关系转隶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

  三是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委员选举不规范的问题。经查,6月27日,市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过程中,提报的涉及参会人员数量的材料有涂改,材料不整齐、不规范,选举报告单上计票人、监票人均未签字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11月1日,一支部召开支委会,调整了支委成员分工,组织委员调整为纪检委员。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谈心谈话。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第一党支部书记对自身存在的初心使命意识不强、标准要求不高等问题作了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事宜,3月25日局党组召开的机关党建专题会议上强调部署,坚决杜绝“灯下黑”等类似问题发生。4月2日,陈荫鲁同志对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提高一支部示范支部创建标准,杜绝有关问题发生。

  2. 3月份,市局机关第一、三、五、七党支部结合支部委员补选,组织党员学习党内选举有关制度规定,保证基层党组织选举程序规范化。市局部分人员岗位调整,机关党委及时指导4个支部及时开展增补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程序正确,资料完善。

  3.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同时兼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严格按照党员比例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干部,4月16日,机关党委任命32名兼职组织员,壮大党务干部队伍力量。按照“两规范一创建”,对一季度13个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县处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5张表格。

  4.印发《市局机关党支部星级管理办法》《市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星级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打造星级支部。2019年自查申报五星级支部7个,四星级支部6个,四星级以上支部100%。13个支部均设计制定本支部党建品牌标识,形成本支部特色工作法。

  5.选派19名党员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荐上报1个党组织(六支部)、2名党员(商敬文、张鑫伟)为“发现榜样”人选。

  四是关于系统内各级党组织上下不贯通,双重监督管理责任失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确定了联系分局的党组成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具体人员分工:郝宝国联系垦利分局,韩伟联系东营分局,郭学增联系开发区分局,乔来秋联系东营港分局,马波联系河口分局,刘国光联系农高区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东自然资党发﹝2020﹞23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20年4月13日、15日,局机关纪委先后到垦利分局、东营分局、河口分局以及垦利街道自然资源所、垦利区开发区服务中心、河口自然资源所、六合自然资源所等部分基层所,就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制定了《2019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表》,根据分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年度考核。

  2.制定了《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关于争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对派出机构党建工作提出要求。指导基层完成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市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派出机构党建工作一并纳入市局整体范畴。结合申报创建市直机关第三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对派出机构党建工作一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3.2019年,开展了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讲座、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和会议精神、组织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植树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绿满黄河口 美丽新东营”义务植树活动。第一党支部、第七党支部到刘集党支部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五是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按照市本级和派出机构两类主体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程序和干部选拔流程图。

  2.对巡察反馈的档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反馈,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暨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工作专班,对问题档案开展专项调查工作。

  (四)作风建设有顽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根除

  一是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巡察发现的扶贫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反映了局党组在扶贫工作上政治占位不高、思想不够重视,以及单位扶贫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思进取等方面的问题,局党组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将扶贫工作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定期研究扶贫工作,同时,要求局扶贫办进一步开拓思路,研究符合东营实际的行业扶贫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与省厅及市扶贫办的沟通,制定2020年行业扶贫工作要点和方案,全力落实好2020年全市行业扶贫工作。

  2.关于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向省厅和其他地市学习,创新工作思路,更好的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切实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送技术、送政策,一年不少于四次。2020年6月19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18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河口区新户镇开展送科技下乡扶贫活动,此次活动,采取现场培训的方式,林业专家详细讲解果树种植、如让管理、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等技术要点,同时给果农送去各类技术资料15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关于节约意识不强,花钱大手大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每周定期在一楼大屏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宣传。制发了创建节水型单位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的运行。结合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要求,制定了我局平台租赁车辆申请指南,进一步加大审批力度。对现有留存车辆车况、年限、行驶里程等进行了梳理。对准备调节使用的3台车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批复同意,目前有2台已经调配到河口分局、垦利分局作为执法车辆使用。

  2.全面梳理了2017年以来桶装用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月3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就桶装水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起草了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入库登记和出库台账,做到了入库准确、出库清晰,安排专人管理,建账细化,压缩水费。

  3.针对汽车租赁问题,河口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全局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车辆,均按要求在指定出租车公司按标准进行租赁使用。二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三是规范管理,今后所有干部职工用车,无论是局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职工,一律按程序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遵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签批。用车回归后,随车填写用车明细表,明确出发地点、出发时间、回归时间、用车距离等,做到用车数据翔实可靠,用车明细表按程序上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负责对公务用车进行统计,做到用车留痕、用车留档,不定时与租车单位进行对接,核实用车数量、用车费用,及时进行掌握、调整。全局坚持公务用车标准,原则通过公交、出租车等方式能够完成工作的,一律不进行派车,同一天外出时,统筹进行考虑,能合并租车用车的不再单独进行租赁。

  三是关于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散漫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2019年10月17日,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机关规范化提升行动动员会议,宣布了《东营市自然资源系统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规范化提升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19年10月24日,印发《东营市自然资源系统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责任分工》,要求各责任科室根据分工任务按时办理。制定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岗位工作人员,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工作规则1项、工作制度14项、办事流程1项,并于4月14日进行会议研究,征求意见。

  2.制定了请销假制度,安装了新的考勤机。疫情期间,采取科室内表格考勤,疫情解除后,重新使用打卡机打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1天以内由科室长审批,1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上班后及时销假,严肃处理离岗旷工现象。

  3.配合市局规范化提升行动,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底,不打招呼,对科室、部分单位、分局开展了纪律检查。2020年4月初,再次对分局、部分站所开展了纪律检查,强化了作风纪律建设。

  4.树牢“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制定了《2019年度各分局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分局班子考核结束后,结合各分局综合考核成绩,由市局党组进行综合研判,按照30%的比例分类确定“好”等次,并由市局进行通报表扬。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并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5.2019年9月30日,对市委第五巡察组现场反馈河口分局工作纪律问题,河口分局下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考勤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河口分局党组对市委巡察组现场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对不能按时考勤的干部职工,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会后,对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严格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考勤工作,坚持即知即改,河口分局在其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安装了人脸识别考勤机。10月8日,河口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信息采集并录入考勤系统,当日下午,考勤机正式启用。2019年10月12日,河口分局第1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形成《东营市自然资源局河口分局考勤制度》,河口分局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纪律意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显著改善。

  四是关于漠视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心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东营分局、开发区分局结合日常工作对中心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填写《中心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台账》。3月2日台账汇总后,对摸底调查的问题逐个进行完善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明确解决问题最先涉及的科室或单位为责任科室,4月14日下发《关于中心城不动产登记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责任科室要了解相关情况,制定好解决措施,推进相关手续的完善工作。

  2. 对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小区,督促开发商积极推进前期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尽快完成首次登记,为购房人办理分户不动产证。已督促7个未办理首次登记项目的开发商尽快完善登记申请材料。对于分散登记时因部门管理不衔接等原因,导致登记范围内存在地类冲突的,除具有违法、权属纠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外,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房屋变更、转移登记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直接按照整宗地共用方式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区共计10个,1894户。

  3.制定印发《关于贯彻东政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文件,将登簿和制证环节合并办理,严格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控制在受理、收费、领证3个环节,提供寄递证书服务的控制在受理、收费2个环节,将不动产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次申请。将一般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查(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变更登记以及信息查询等业务即时办结。

  4.在网站不动产登记模块、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公开办事指南,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均可网上查询,同时链接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便于群众查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网上进度查询和网上申请,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5. 针对征地补偿费未拨付到位问题,市局先后2次召开调度会安排部署,组织东营分局与财政部门、相关镇街进行对接,东营分局主要负责人先后5次与相关镇街、村居沟通,切实摸清未到位原因。经多方努力,在征得被征地村居同意的前提下,已将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到位。

  6.针对暗访发现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大厅部分登记受理窗口存在的空岗、工作人员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调取监控核实,对有关人员在大厅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照《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派遣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扣发绩效(50元)处理。针对存在问题,重新制定了大厅管理办法和窗口人员行为规范,制发了《东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东不动产字〔2020〕3号)、《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东不动产字〔2020〕4号),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制发了《东营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巡查制度》(东不动产字〔2020〕5号),组织科室窗口巡查,日常工作巡查及领导带班巡查,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制定并印发了《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东不动产字〔2020〕2号)文件,不断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7.2019年11月5日,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时,发现大厅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存在资料保管不严问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11月6日,市自然资源局向巡察组报送《关于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重点问题整改措施的汇报》,进行了问题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局行政服务大厅负责人与其进行谈话教育。该同志虚心接受,承认错误,于11月13日递交个人检查整改书,进行自我深刻检查,表示即知即改,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办事。为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印制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窗口工作规范汇编》,涵盖《保密法》、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大厅工作制度等内容,每人一册,做到日常学规范、用规范。为更有利于做好服务窗口工作,结合每个人业务熟悉程度、服务意识以及潜在能力,调出工作人员2人,调入熟悉业务人员2人。对进驻局行政服务大厅的7名工作人员,按照“人岗相应”原则,进行岗位分工,形成AB角互补,定岗定职责。

  (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一是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荫鲁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2020年3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18日,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制发了《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东自然资党发﹝2020﹞15号)《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东自然资党发﹝2020﹞25号)。

  3.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与下属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承诺书。2020年3月份,按照“三必谈”要求,分层次开展了廉政谈话。其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县级干部开展了两次集中谈话。另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开展谈话,结合第一季度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研究部署会,班子成员对2020年度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约谈办法》等5项制度。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重要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东自然资党发﹝2020﹞24号),对违纪违法案件、婚丧喜庆事宜等工作作了统一规范和要求。

  5.对2019年度确定的重点关注科室规划设计管理科、用途管制科进一步从严排查廉政风险点,重新制定详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关于压力传导不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督促各分局按照局党组要求,认真落实召开党风廉政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等各项工作措施。4月13号、15号,对垦利分局、东营分局、河口分局以及部分站所,开展了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检查中,各分局按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联系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

  2.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认真完成市委每月推送的主体责任任务。2020年4月14日,组织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第一集“信仰之失”;5月8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吞噬的心魔——霰景亮案件警示录》。

  3.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局财务科2020年3月底对超标准和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收缴,4月3日上缴财政。收缴完成后,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分管财务领导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局财务科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规定》《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制度》,对差旅费的报销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将加强审核,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4.针对河口分局2016-2018违规报销伙食补助21人次问题,河口分局迅速对伙食补助报销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有20人次属于分局,1人次属于市局。2月7日,河口分局党组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对其存在的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误报问题,提出严肃批评。2月11日,20人次违规报销的伙食补助按程序全额追回并上缴财政,共追缴违规报销补助2167元(市局属临时人员,已辞职,也已完成了追缴工作)。同时,出台了《财务报销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出差报销等标准。

  三是关于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开展对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习。2020年3月2日,向领导干部本人发放了纸质《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情况通报和2020年集中填报易错易漏问题提醒》《致干部家属的一封信》,要求局领导领会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自学,如实准确报告个人事项。

  2.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自查,要求在填报范围内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认真学习各类辅导材料、充分与家人沟通的基础上,如实、准确报告本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由领导干部签订了《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两项法规”等资料学习承诺表》,承诺能够如实、准确、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对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2019年10月9日,召开专题局党组会议,对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会上,有关同志就个人事项报告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自我批评,各党组成员对该同志查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另外一名领导干部已退休。

  四是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问题发票,巡察期间已经要求对方重新开具了合法有效的票据,完成了整改,下一步将加强审核,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制定出台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规定》和《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制度》,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执行,对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签字程序和签字人员,执行经办人、科室长、分管业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及主要领导多人签字制度,确保今后报销的发票合规有效。

  2. 关于违规领取评审费的问题,经调查,单位3名同志参加河口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验收项目评审工作中,未领取评审费用,评审费为其他特邀评审人员领取。

  3.已完成2016年、2017年度林业苗圃土地租赁费收缴工作,上缴财政28.46万元。关于2018年度的林业苗圃土地租赁费票据已开具,正在积极催收中,受疫情影响,企业运转困难,企业表示近期正在贷款,待贷款到位后及时支付租金。已将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原市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利息收入、土地指标收入款3649.99万元上缴财政。

  4.关于原林业局从非定点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的问题,经核实,该车为服务三年增绿工作租赁,当时,尚未出台定点公务用车租赁规定。待出台租赁规定时,时任三年增绿车辆管理人员不清楚该规定,导致继续使用该车辆,原林业局财务科在支付租车费用时,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形。巡察指出问题以后,分管财务领导对原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对局办公室提出了要求,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5.起草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的待定稿,结合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要求,已制定了我局平台租赁车辆规定指南,加大审批力度。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印发的《东营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实施方案(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统一重新核定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

  (六)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力

  一是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东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意见不深入,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 认真梳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东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意见,建立了工作台账。经自查,在两次巡视巡察中,原市国土资源局需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完成有关工作,均按照有关要求提报了材料。

  2.关于龙悦湖改造提升项目的说明。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关于黄水东调应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鲁发改重点〔2016〕1230号)文件,广南水库(龙悦湖)已成为黄水东调应急工程的提水工程、沉沙及调蓄工程、输水工程,故原龙悦湖改造提升项目不再实施。

  3. 企业用地需求确实符合要求的,及时给予用地保障工作工作情况说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方式要进行改革,不再采取因素法分解指标,改变传统的计划指标分配方式,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开工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防止形成新的批而未供土地。上半年急需开工项目台帐已按照供地优先顺序统计完毕,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部门发送了《关于对我市急需开工项目审查的函》,对上半年急需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联审。并已通过“1+N”和“3+N”会议。我局于3月18日出台了《新增用地项目遴选方案(试行))》,为我局内部审查提供了依据,计划指标的使用更加精准化。下一步将尽快组织县区按程序指标预支申请和做好用地报件组织工作。

  4. 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化解过剩产能相关要求,对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有关情况说明。一是建立出让合同网上签批程序。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3号)》规定,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境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完成后,持相关批准文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是完善供地项目审查机制。在审查供地报件时,严格比对《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相关要求,对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5.充分发挥业务职能,优化办事效率,提高办事水平。一是优化登记业务流程。已将登簿和制证环节合并办理,严格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控制在受理、收费、领证3个环节,提供寄递证书服务的控制在受理、收费2个环节。将不动产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二是压缩登记办理时间。将一般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查(解)封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变更登记以及信息查询等业务即时办结。三是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将一般转移、抵押、注销等登记申请材料压减到平均4件以内。推行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备案制度,做到一次提供、重复利用。四是推动业务同城通办。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在实现中心城不动产抵押登记“同城通办”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实现转移登记、查(解)封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同城通办”。五是探索登记模式优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精神,制定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实施方案,以优化流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切入点,逐步推行“一网通办”便民服务新模式。探索“一张身份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与省厅对接“一网通办”技术标准及实施方案,进行系统平台对接,并按照技术标准开展相关接口研发工作。

  二是关于落实市委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规定》《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财务报销制度》,对接待费等报销进行了规范。修订完善《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厉行勤俭,杜绝排场,严禁铺张。

  (七)市委巡察组移交即知即改问题办理情况

  收到即知即改事项(超标准报销费用)清单后,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即知即改事项清单情况表,从网络、航空公司等查询以前年度的费用收费标准,测算每一名超标准报销人员应报销的准确金额,明确了应报金额、实报金额、应交回差价等事项,通知到每一名相关人员。截至3月31日,市局工作人员交回多报销差旅费、伙食费等5683元,并于4月3日上交市财政。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很多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局党组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东营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融入到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中共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