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是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抓严抓实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月1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李宽端同志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通报到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2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增强了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2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17项整改任务和78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方案》印发以来,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改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扎实有序推进。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认领问题的整改工作,从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推进等方面进行及时督促,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建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坚持每半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纪检监察五室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工作方法,并固化为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权力制约,制定完善了14项制度、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对贯彻落实海洋强省战略不力问题,着重从九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系统谋划海洋经济发展。加强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完成《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并被纳入全市“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予以强力推进。组建了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专班,下设5个工作推进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将24项重点工作、63个重点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指挥平台,实行每月一调度,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健全完善涉海企业名录库,对全市2800余家涉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建立了50家重点涉海企业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海洋统计报表填报和一季度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6月12日,召开市委海洋办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了《2020年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快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召开了全市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座谈会。瑞丰石油等3家石油装备企业获得了中海油市场准入,威飞海洋年产300套水下生产系统项目入选2020年全省重大项目,胜机公司数字化车间入选全省第二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万邦石油、胜利高原、威飞海洋等海工装备企业列入全市第一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名单。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信合中药1000吨/年海参营养品中药提取项目投产运营,陆海蓝圣年产300吨高分子医用壳聚糖生产示范项目完成部分车间及科研办公楼主体建设,东营渔沃高效生物菌剂改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全市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企业发展到19家。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利用业发展,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0.86万吨/日海水淡化项目纳入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补贴范围,6月底已达到试运营条件。
三是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拓展海洋牧场规模,康华、通和2家省级海洋牧场共新确权海域10万亩,支持康华海洋牧场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康华海洋牧场建成了65口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进行花鲈、石斑鱼等经济鱼种试验养殖,提升海洋牧场综合效益。与日照顺丰、青岛陆海丰等海洋牧场建设单位对接,考察海水水质、生态环境、物联网传感器等在线观测设备应用效果情况,不断提高海洋牧场管理效能。推进海洋牧场与旅游业深度融合,通和海洋牧场建成综合展示厅,具备海洋牧场产品展示、海洋文化科普等功能;康华海洋牧场发挥地处黄蓝交汇优势,结合建成的多功能综合平台和浮式平台的海上住宿观光、休闲垂钓等功能,发展休闲旅游业。
四是《东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2016年6月实施以来规划的11个重点工程项目,为《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规划储备项目,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争取上级项目支持资金。《东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后,规划的11个重点工程项目因缺乏上级资金支持而未论证实施。2019年以来,按照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东营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在我市莱州湾潮间带海域建设垦东防潮堤东侧岸滩湿地、小岛河北侧岸滩湿地、永丰河北侧岸滩湿地等3个生态修复项目,目前正在顺利实施。
五是组织开展生态修复。3月12日,生态修复项目开始施工建设,截至6月底,完成退养还滩546公顷,修复岸线4公里,播种盐地碱蓬1800余公顷。
六是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活动。争取各级资金3191万元,计划增殖放流中国对虾、海蜇、中华绒螯蟹等苗种20.5亿单位。截至6月底,中国对虾、梭子蟹、海蜇等水产苗种已全部放流完成,中华绒螯蟹、半滑舌鳎等苗种将于11月底前完成放流任务。
七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修订形成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与东营市、垦利区(市现代渔业示范区)共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资源持续利用研究院合作协议文本初稿,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八是积极开展科企对接活动。认真梳理胜利油田钻井院、油建公司、设计公司科研成果和应用案例,为25万吨单点系泊项目审批提供支撑。联合胜利油田分公司和胜利石油工程公司,计划将油田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汇编成册,向全市海工装备企业进行推介,山东德仕石油公司“海上油田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动剂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获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推进企业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对接,促成陆海蓝圣与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建立医药材料委托检测关系,协助山东凤凰制药获取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心脑血管类、抗癌类新药物等信息,及时将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科研成果推送至相关生物医药企业。
九是加大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省淡水渔业研究院东营试验基地建设,300亩养殖池塘开发整理工程招投标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依托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刺参、虾蟹、贝类3个创新团队,进一步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引进了“东科1号”“俄红1号”“夏利1号”等刺参新品种,“东科1号”刺参苗种规格已达到60头/kg;开展了刺参-对虾接力养殖模式示范推广,示范池塘参苗长势良好,5月份收捕,亩产量130kg,规格6-20头/kg;开展了参虾混养模式示范推广,5月份投放日本对虾苗种开展混养试验,投放密度2000尾/亩,长势良好。
2.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完成引进人才管理使用情况调查摸底,涉及在岗引进人才13名。其中,巡察前8人已调整至业务科室工作;3月6日和3月30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对另外5名引进人才,包括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引进的2名人员进行了研究,并于3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业务科室工作。
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为“双百引才”人员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抽调3名同志到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专班工作、3名同志参与海洋强市建设工作、1名同志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工作,为1名同志办理了“东营优才卡”。对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用期间享受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4名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600元。6月1日,对13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了岗位续聘;6月11日,经局党组会研究,拟聘任11名专业技术人才到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对政治意识薄弱、政治规矩执行不严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引导,组织了7次中心组学习、2次党组会传达学习,6月3日举办了以海洋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示范课,各党支部开展了6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认真组织对“道德讲堂”“廉政教育室”“阅览室”等全局宣传教育阵地相关展板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对需要更新内容的展板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安装。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引导,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制定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按程序请示报告,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局党组会上对外出不向巡察组报备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问题,着重从四个方面整改。
一是针对调研工作敷衍应付、提报的调研报告与上年度其他领导干部调研报告雷同问题,2名同志分别于2月25日、2月26日向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检查,局党组书记口头进行了批评;3月25日,局党组书记同机关纪委书记对2名同志再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制定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调查研究制度》,从确定课题、实施过程、成果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抓好调研工作。按照市委办、市府办调研工作要求,提报了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推进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加快发展等4个调研课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均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确定了调研课题,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2月份各党支部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
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每月及时向各党支部推送机关党建工作项目化清单,明确规定集中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海洋发展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等内容。2月份,各党支部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开展了党规党纪专题集中学习。扎实开展“学用新思想 奋斗新时代”知识竞赛、“学创联盟”、“逐梦青春 不负韶华”青年学习沙龙等活动,不断深化干部理论学习。6月30日,局党组书记以“守初心、担使命,勇担当、善作为,奋力书写海洋和渔业事业发展新篇章”为题,给全局党员干部讲了一堂党性教育专题党课。
2.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与2020年工作打算,研究了全局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与2020年工作打算。3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安排。4月17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6月9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与下半年工作打算。6月28日,局党组副书记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党务干部讲了意识形态专题党课。
二是严格贯彻意识形态“三个纳入”等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了2020年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要点、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了2019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3月30日,印发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明确了科室、单位和各党支部的共性考核指标及局办公室的差异化考核指标,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全局2020年度综合考核专项督查任务。
四是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意识形态领域日常工作推进调度。
五是3月31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准确掌握海洋渔业领域舆情,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完成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六是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风险月排查处置工作制度》《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海洋渔业舆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强风险排查和动态预警监测,不断提升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化解能力。各科室、单位已完成1-6月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风险排查,均未发现问题。定期对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安全检测和风险预警,今年以来核查整改网络安全隐患问题6个。强化“海上东营”网站运行管理,对刊发内容进行有效监督,1-6月份发布信息500余条。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截至7月2日,“东营海洋渔业”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5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群管理的通知》,对摸底排查出的52个微信群进行统一管理,全局未出现负面舆情。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对抓党建述职内容出现重复、照搬照抄的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了深刻检查,同时,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抓党建述职报告进行了修改,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先后召开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和专题党组会议,通报2019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梦想海洋 党建领航”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和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均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促使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合拍。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选作2020年书记抓突破项目,6月初对各支部模范机关创建情况进行了调度。
二是对支部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照搬市直机关工委文件的2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了深刻检查。制发了《党务督查制度》,3月26日开展了第一季度党务督查工作,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了《机关各党支部星级管理办法》,将学习强国使用供稿、日常工作落实、支委精品党课等新要求纳入评分标准。7月2日,对各党支部开展了第二季度党务督查暨支部星级管理督查工作。
2.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规范一创建”要求,各党支部2月份均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了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工作台账管理、党费收缴、“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维护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是对个人剖析材料前后年度存在不同程度照搬照抄问题的12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机关党委制定了《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发放了组织生活月历挂图;各党支部均开展了2至6月份党建工作自查,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册”,实施“五个一”活动,提高了组织生活质量。
3.对干部队伍管理不严问题,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2019年7月以来,局党组会始终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在研究干部任免等事项时,坚持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2020年1月20日、5月20日和6月1日,召开局党组会分别研究科级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竞赛、大比武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承担2019年度省对市综合考核任务争先进位先进个人事项时,局党组书记均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制。3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东营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完成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按程序要求审批报备,今后,局党组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备案工作。
三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完成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出国/境证件领取、归还登记表》台账,局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县级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交由组织人事科统一管理。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8名同志档案中存在的“三龄两历”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重新认定,对其中1名同志获得的中专学历不予承认,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了书面检查;对2名同志部分年度考核表无本人签字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
五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操作手册》等技术规定,全面梳理了我局管理的131卷干部档案,对缺少助理工程师职称材料、缺少试用期满考核表和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干部诫勉谈话记录未存档、缺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已将散材料归档,并对档案目录实行了分类规范整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对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收集整理海参广场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手续,调查了解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教训,形成了《海参广场项目调查报告》。制定了《东营市渔业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全市渔业基础设施项目库,对入库的29个渔业项目实行监督管理。成立了全市渔业产业项目专家库,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加强对项目评审、论证、咨询、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确保渔业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是东营港海洋渔业执法码头一期主体工程于2017年建设完成,需追加资金配套建设码头管理用房、水电路铺设及变压器等二期工程,因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执法码头至今无法使用。目前,已聘请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二期工程建设预算,并积极向市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关于另外支付中国海监4021、中国海监4029等两艘执法船托管费(含租金)问题,经调查核实,两艘执法船证书证件及船员证书属海事部门管理,我局因无海事部门要求相应资质的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和其他船员,经编办和财政部门批准,对两艘执法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管理,每年向中标公司支付托管费,主要用于执法船职务船员和其他船员工资及船舶日常维护管理费用。
三是强化涉外渔业培训。针对培训组织不严密、考试纪律要求不严格、船员之间个别代写问题,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了深刻检查。制定了2020年东营市涉外渔船培训方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涉外渔船管理培训考试拟采取县区自行分批组织、市局派员跟班督导方式,于8月份在威海石岛举办,目前正在积极筹备。
四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涉韩入渔培训重点暨考试试题样题》,结合涉外渔船船东(船长)受教育程度,科学调整考题难度和考题形式,正在设计考试题目,增强考试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有的渔船船东(船长)受教育程度不高、书写困难,考试中有其他渔船船东(船长)代笔或抄袭的行为,着手起草《关于进一步严格涉外渔船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严格考纪考风管理,全面杜绝代笔抄袭行为,对测试不合格的渔船船东(船长)进行再培训再补考,并将其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录入《涉韩渔船作业管理系统》,作为下年度入渔资格参考条件,同时加强对全局参与组织船员考试的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确保涉外渔业管理培训落实见效。
五是建立外出学习考察工作机制。制定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时间、次数、经费,严格规范审批备案程序,对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外出学习考察结束后须提交学习考察报告,经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办公室存档,提高外出学习考察质量。
2.对项目建设违规操作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据调查核实,渤中28/34人工鱼礁项目履行了编制方案、专家论证、招投标等程序,中标单位广东某工程公司与我局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但在申请用海过程中,原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15年11月28日发现该公司已违规投放构筑物建造人工鱼礁,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2016年1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用海申请经逐级转报,我局按照海域使用审批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核,最后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11月14日该项目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实施后,我局委托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分别于2016年5月、8月和10月,对人工鱼礁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进行了跟踪采样调查与研究,结果显示人工鱼礁资源增殖效果明显。关于在最新的海图上标注礁区位置事宜,因海图标注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海底地形扫描,并报交通部海事局批复,该项工作批复难度很大,经与兄弟地市联系,我省范围内已建成人工鱼礁均未在海图上标注礁区位置,为切实解决船舶航行风险,我局将尽快在鱼礁投放海域安装专用浮标。目前,正在组织制定全市海洋生态监测工作方案,将鱼礁投放海域纳入重点调查范围,加强礁区看护和礁体管理。
二是加强海域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了《第二轮国家级数据审查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相关法规,掌握问题用海处理依据,先后到垦利海堤、东营港、中心渔港、垦利区红光渔港、广饶县渔业码头等开展执法巡查3次,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形成了用海项目审批程序和流程初稿,待修订完善后,指导县区做好辖区内海域使用管理工作。
3.对公务管理较混乱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调查方案》,对公务接待午间饮酒行为、违规接受工作对象宴请、加油量超常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形成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对午间公务接待时点了酒,虽未饮用,但结账时没有退掉,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2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从思想深处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写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并由2人共同承担公务接待中的酒水费用,已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对违规接受工作对象宴请的1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了书面检查;对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的1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了书面检查,已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二是严格执行《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务接待报销时,加大对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标准、陪餐人数、酒水等报销资料的审核力度,认真落实“一餐一结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公务接待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制定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入保、维修、加油程序进行了细化,增加车辆定点停放规定,对公务用车与社会租车提出要求,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派车制度,实行一车一档台账管理,对今年第一二季度公务用车里程及燃油情况进行了公示。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积极整治“慵懒散”行为。印发了《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考勤制度》《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做好考勤工作的通知》,4月份以来,机关纪委会同局办公室对上下班考勤、在岗工作等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了2次检查,工作纪律明显好转。
二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安排办公室再次梳理局机关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规定,5月21日召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制度,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学,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正在修订完善其他有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较好地完成了1-6月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送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5月12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2020年工作打算;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各支部先后开展了廉政专题学习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5月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被“心魔”吞噬的人生-霰景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对全局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新梳理排查,制定了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开展了一季度廉政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和部分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都进行了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2-3月份,各支部利用学习强国“强国视频会议”等形式,围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等内容,开展了党规党纪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了《局机关纪委2020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2020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和机关人员执行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到位问题及时进行了提醒。
二是2020年3月2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2名职工2017、2018年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问题进行了通报,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并将通报批评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单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遵规守纪思想行动自觉。两人所涉违规款项,已于2018年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3.对拨付随意、违反资金支出相关规定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正在实施的科研项目进行了总结梳理,重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各项目实施过程均符合合同书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发了《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科研项目合同制定、管理相关职责予以明确。
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规定。将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列为集体学习重点内容,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了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目前,各项目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针对某养殖项目未进行验收支付材料费问题,对1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该同志所在支部把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列入2020年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方案,并将科研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列入了一季度廉政谈话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4.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着重从七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2017年以来全局未履行签批手续报销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该问题主要涉及预交水电费、社保金、办公电话费等支出,目前可以按要求补签的,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补签;无法按要求补签的,由相关人员出具了说明。
二是对2017年支付东营供电公司电费以普通收据入账问题,经与东营供电公司联系对接,按照税务部门要求,东营供电公司自2017年7月开始预存电费不再开具税务发票,并出具了证明材料。
三是关于白条入账问题。据调查核实,白条入账都是水产品抽检发生的费用。我局每年在组织抽检时,因被抽检单位特别是个体养殖户现场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抽完样品后现场填制抽检抽样付费专用单,并由抽检人员、被抽检单位和渔政执法人员三方签字确认,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抽检单位,省级抽检也是采用这种方式支付,符合《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规定》(鲁海渔函[2013]3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财务报销内控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关于作废发票报销问题。经核实,作废发票涉及东营区某精品办公总汇、东营区某广告设计中心。东营区某精品办公总汇已于2019年12月6日重新出具了正规发票;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查询,东营区某广告设计中心于2017年12月18日注销,已无法出具正规发票。
五是关于2016年以来部分交易资金存在发票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情况问题。其中,2016年9月,我局与青岛某公司签订的实验室改造提升设计项目,由于当时该公司处在查账期间,无法开具发票,由其出具证明将款项拨付到其所属第一分公司;2018年2月,支付给河口区某公司的办公设备款,部分发票不是该公司开具,目前已由该公司重新开具了与收款单位一致的发票;2019年3月,支付给东营市某公司的碳粉款发票,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和pos机小票显示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该公司出具了证明,证实公司注册名称为东营市某公司,但在录入pos机单位信息时,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将公司名称中的“扬”录入为“杨”。
六是严格执行《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对所有票据进行了彻底清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深刻剖析和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存在未履行签批手续报销、作废发票报销、发票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等问题的原规划财务科负责同志、报销审核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了深刻检查。今后,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不再发生以上类似问题。
七是对发生超额报销问题的1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将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今后,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审批和报销程序,对报销材料不全、后补审批单、报销票据不合规、超额报销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六)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面的问题
1.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程序,确保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起草形成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工作台账,制定了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分管市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程序上报市委巡视整改工作专班。
二是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将落实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完成了2019年度市对县区、开发区海洋经济增长率指标考核,向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了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动方案竞赛比武内容及奖项设置。配合市政协起草形成了“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调研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调研配档表,开展了第一二季度的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2次,实地督查调研项目9个,提高了各责任单位推进海洋强市建设责任意识。
2.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扎实不深入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与各类涉海涉渔专项执法相融合,组织开展了“渔政亮剑2020”陆海巡查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涉海、涉渔企业及相关领域人员管理,努力排查发现海洋渔业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海洋渔业生产秩序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结合线索摸排工作,印发宣传横幅5条、通告25份,6月初深入渔港码头开展了海洋渔业典型涉黑恶犯罪案件精准宣传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
三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纳入局2020年度综合考核事项,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落到实处。
(七)市委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我们共收到巡察组转办的来信、来电、来访1件次,已按规定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市委第二巡察组。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距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以整改落实的显著成效加快推进海洋强市建设。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的各项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督导,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治“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驰而不息抓好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目标任务再细化、标准要求再提升、工作力度再加大,采取倒排工期、挂账销号的方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确保全面见底到位。对巡察整改已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完善调度和问责机制,对整改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形成管长远、管根本、有实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效果。同时,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海洋强市建设、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海洋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31648;邮政信箱: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06号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电子信箱:shyyyyj@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