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定整改落实决心,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制定《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东司党发〔2020〕2号),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2条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做好结合文章,促进全面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改革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确保了市委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四)认真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根据安排,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深入分析研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坚持以落实整改、转变作风、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努力在全系统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东司党发〔2020〕5号)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组织开展高质量的理论学习活动。(2)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督查,组宣科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和全体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查阅,详细了解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情况;各党支部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加强对党员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组宣科对各支部档案整理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对第一支部2名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2名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第二支部书记对5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禁“拿来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1)1月17日,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对律师工作科科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切实抓好律师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律师依法规范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工作科与市律师协会坚持问题导向,统一统计口径,制作报备表格,提出时限要求,通知全市律所和每名执业律师,凡办理涉黑涉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的,必须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报批。截止3月底,各律所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报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154件,审结63件,未发现迟报缓报问题。各律所严格审查代理程序,提出代理意见建议,律师依法规范辩护,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至5月份,开展律所年度检查考核,已下发通知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2)针对2019年8月《问政山东》节目曝光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问题,市司法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措施,通过督导检查、制作悬挂公示牌、印制工作明白纸、加强媒体宣传、督促法律顾问进村入社区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该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培训,先后举办了东营律师建设工程及风险防范培训班、东营律师扫黑除恶专项会议暨刑事辩护业务培训班、公司证券业务培训班、东营律师仲裁业务培训班,法律顾问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法律顾问动态调整工作制度,创新推进乡镇(街道)或工作区与法律服务机构签约,探索实行“打包服务”新模式。完善督导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措施,细化考核细则,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彰显。建立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助经费,确保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3、党组议事规则不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东司党发〔2020〕3号),明确了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 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议事规则、决策形式和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组织局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8次、局长办公会21次,严格实行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分册记录、单独记录,切实解决了党组议事规则不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9-2022年)》(东司发〔2019〕90号)和《202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东司发〔2020〕1号);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要点。3月2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市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和2020年工作打算;3月30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并印发《东营市司法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东司党发〔2020〕4号),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思想阵地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整改情况:(1)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党建带队建、促发展”良好局面。(2)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及时对涉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销并收回执业证。3月30日,市局成立督导组到涉事人员原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督导调研,查阅相关人员档案和代理材料,并组织协会会员召开会议,集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谋划加强协会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执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该所给予当事人经济赔偿;对因酒驾被拘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予以注销,通过正风肃纪,进一步营造了良好执业环境。下一步,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整顿活动,督导各县区加强对各所的排查摸底,对不符合条件的所和人员一律注销。组织开展执业人员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面向基层、服务为民的执业队伍。(3)围绕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秩序、增强防范重大风险意识,及时制定印发《东营市司法鉴定行业关于开展深化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东鉴协〔2020〕1号),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开展深化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司法鉴定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结合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查摆管理漏洞,补齐监督短板,以有效监管促行业规范发展,促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4)针对“东营普法”头条号存在的问题,及时对该头条号的账号密码进行重置,并安排专人负责,围绕重大节点、重要工作,对普法头条号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下一步,普法科将紧密围绕重大节点、发布的重要文件通知、大型普法活动、“以案释法”等内容,保证每周至少更新2次,充分发挥好新媒体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优势作用。

  (三)关于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础不牢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东营市司法局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东司委发〔2020〕2号),对严肃规范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将“三会一课”列入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委每月党建任务推送清单,检查各支部1-3月组织生活记录本及党建档案,了解各支部1-3月份“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提出意见建议。(2)计划5月底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换届,目前正在与市直机关工委进行对接,确定换届时间、流程等相关要求,下一步将及时上报请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3)按照“四个体系”建设中“月推送、月计划、月落实、月上报、月汇报”制度要求,党组书记每月听取党支部汇报,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时组织召开支委会,通过线上形式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或者网上自学,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好月推送、月计划、月落实、月上报、月汇报”工作制度,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等推送工作,加大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的指导监督和反馈力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4)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各党支部每月对本支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并公示;组织宣传科每月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详细查阅档案资料,确保了各支部规定动作规范有序。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每月对党员积分进行公示,对于参与组织生活不积极的党员同志,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将学习组织生活制度作为5月份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

  2、选人用人制度贯彻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1)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东营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学习研究,通过到市委组织部职级专班学习、科室内部集体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历史沿革、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主要内容、政策精神以及“新”“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变化等方面,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研究,确保了政策把握精准、执行到位。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预判。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就职级并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领导班子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制度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等方面开展了自我批评。针对文书记录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党组书记约谈政治部主任,政治部主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对组织人事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确保政策运用、晋升流程准确无误,依法合规、扎实稳妥地做好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晋升工作。(2)严格按照《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工作。2月份,我局针对近几年提拔干部的档案文书材料进行了专门整理,对档案数量少的整理归置,档案数量多的编辑成册,确保了一批一档,长期保存。对整理好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通过定期抽查补缺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缺漏的材料第一时间予以补充,确保了文书档案系统、全面、规范。下一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指定专人负责,努力做到每个环节都准确规范、客观全面,确保严肃、如实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3)全面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将由市人社局代管移交至市委组织部代管,我们将充分把握这个契机,针对巡察反映出的“软”和“薄”的环节,重点围绕是否对干部档案做到应审尽审、档案材料是否补充完整、整理装订是否符合规范,对全局所有干部档案进行重新梳理、认真核查。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制度,推动档案审核流程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从源头上把好选人用人档案关。(4)针对1名同志“早期学习经历记载不一致,高校招生登记表出生日期有涂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并要求该同志作出个人说明。组织宣传科具体负责同志已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对其早期学习经历、原始户籍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下一步,依据汇总材料出具初步认定报告,提交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关于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传达市委巡察市司法局党组有关反馈情况,督促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责。1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安全、应急值守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学习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能力;4月13日下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强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要求及时开展好谈话、批评教育,达到红脸出汗常态化。下一步,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廉政谈话,做到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话、与部分重点岗位人员谈话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科室(单位)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单位)人员谈话不少于1次,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留存资料。5月初,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由政治部主任与2019年12月份新提拔人员进行谈话,每人谈话不少于1次,实现谈话全覆盖。(3)加强警示教育,将市委办每月推送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纳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任务推送清单,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自学、网上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等文件7份,传达违纪情况通报4份,组织学习中共东营市纪委监委《关于王泽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转发市纪委微信推送内容10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出台《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加强元旦、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监督执纪,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多方面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不正之风。

  2、党组疏于管理,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1)党组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分别约谈组织宣传科科长,政治部主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对考勤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参加考勤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并与考勤机内存人员进行对比,及时录入新招聘人员,及时删除退休或辞职人员,明确了考勤范围和人数,实现了考勤管理的严肃性、规范化。(2)4月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更新升级考勤设备,及时录入人员信息,确保了“应录入尽录入、应考勤尽考勤”。在4月13日下午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党组书记在讲话中专门就考勤问题进行强调,要求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不打招呼就走、不履行请假程序等现象。组织宣传科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考勤制度>等十四项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因病、因事、因公等无法考勤的,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每周对假条进行汇总梳理,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缺勤处理并及时谈话提醒。3名同志均已回到单位上班,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未再发生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情况。

  (五)关于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2月2日,党组书记分别对分管领导和装备财务保障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东营市司法局办公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东司发〔2020〕16号),同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对财务管理各个环节、招标采购各项活动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任何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1、2018年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1)开展2018年度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度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前期查摆问题整改见效,经初步排查,领导班子查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或取得明显成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明确指出局领导班子存在“下基层调研少,对基层情况摸得不清、了解不深,以致工作中存在着政策落实不细致不具体、与群众需求贴合不对称不紧密、群众不满意不认可”的问题。分管领导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下一步,将继续抓好需长期坚持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导,确保“应改尽改、整改到位”。(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4月底前,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评估,对于尚未完成的,及时对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要求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加紧加快推动问题整改,对于整改完成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3)严格文字材料标准,对于2020年即将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严把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关,领导班子材料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各分管领导材料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凡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重写,凡重申后仍多次出现问题的党组书记予以约谈,确保民主生活会材料质量过硬。

  2、落实2013年市纪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意见不到位

  整改情况:(1)对照单位“三定”规定进行深入排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为重点科室,梳理廉政风险点4个(司法鉴定机构、律所设立和司法鉴定人、律师执业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律所和执业律师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和公务用车)并及时上报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调整公布《东营市司法局权责清单》(东司发〔2020〕32号),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下一步,主要领导与重点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做到重点提醒、警钟长鸣。(2)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掌握会计基础知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单据和凭证的审核把关,确保了单据填写规范、凭证附件齐全、层层签字审批,有效避免了违规列支问题。制定印发《东营市司法局办公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东司发〔2020〕16号),规范全局办公设备(物资)采购程序,有效规避了违规操作问题。下一步,持续开展好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学习,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敏锐性和专业性,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全面规避廉政风险。

  未收到巡察组移交即知即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巡察反馈要求,以“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驰而不息推进后续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破解难题、凝聚人心、增添活力,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三)坚定不移扩大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市委巡察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坚持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持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和党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36529;邮政信箱:东营区胶州路105号;电子邮箱:dysfzzb@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