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市监委设立主动交代、自动投案专用电话:18661376602
党员干部若想主动交代、自动投案怎么办?
东营市纪委市监委告诉你正确途径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所采取的一系列动真碰硬的举措,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逐渐认清了形势,回到相信组织的正确道路上来。党员干部后悔干了违纪违法的事,越来越多的选择是:主动交代、自动投案。
主动交代、自动投案的是啥结果?请看案例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高压震慑、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全国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比如,2019年4月1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有期徒刑8年。艾文礼受贿6400余万元,数额属特别巨大,论罪应对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何只判了有期徒刑8年?艾文礼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首例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的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文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艾文礼于案发前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真诚认罪、悔罪,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积极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人民法院对艾文礼的依法判处,对腐败分子具有强大震慑和示范效应。
再比如,2018年11月26日,由于实在忍受不了整天恐慌不安、担惊受怕的煎熬,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燕景广到市纪委市监委主动投案,如实坦白自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钱财等问题,真诚悔罪悔过。在彻底交代问题后,他如释重负地说:“向组织交代问题后,心里踏实多了,感觉压力也小了,吃饭也多了,睡觉也香了,身体和以前相比也好了很多。”鉴于燕景广有主动坦白交代的情节,东营市纪委市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向检察机关移送的同时,提出了对燕景广从宽处罚的建议。2019年5月31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决,燕景广犯受贿罪,鉴于燕景广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判处燕景广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燕景广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规定,主动交代、自动投案,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2018年,湖北省共有10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河南省共有238人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山东省共有238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丢掉侥幸、迷途知返。我们在这里奉劝问题干部,高压之下已无侥幸,提早认清现实、认错悔错,用主动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是最明智的选择,也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啥叫主动交代、自动投案?请听我说
党纪处分条例里的主动交代、监察法中的自动投案各有哪些“要点”?下面,就来说说主动交代、自动投案。
1、主动交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动交代违纪行为,有两个时间点:一是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二是在初核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所谓“组织初核前”,主要是指该涉嫌违纪的党员的违纪问题,尚未进入初核程序的阶段。这时候,组织可能还不掌握该党员的违纪问题线索,或者已经掌握了问题线索还没有开展初核。这个时候,赶紧主动交代,争取从轻减轻处分。
违纪党员主动交代违纪事实,在现实中,有不同的情形——有的是主动上门向纪委说明情况;有的是纪委来谈话函询,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有的是委托他人先代为交代。主动交代主要是指违纪党员交代自身存在的问题。如果是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有些党员干部表面上十分配合,实际上交代一些假问题、假线索,干扰组织的视线。这种不叫主动交代,叫对抗审查,要严肃处理!
2、自动投案。被调查人犯罪以后,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要注意有三个时间点是最后的底线:犯罪事实被监察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被调查人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监察机关的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被调查人这些做法,都可以视作自动投案——犯罪后逃到异地,又向异地的监察机关投案;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方式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在投案的途中被捕获,只要查证属实,也属于投案……有的被调查人投案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主动,而是经亲友劝告,由亲友送去投案,也认定为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后,还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涉嫌犯数罪的被调查人,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对如实供述的部分犯罪可认定为自首;投案后没有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调查终结前又如实供述的,也认定是自首。
如何主动交代、自动投案?请跟我来
犯错的党员干部想要自首,该怎么做呢?主动投案,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单位,或者向其所在单位、有关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希望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彻底放下思想包袱,抓住组织上给予的机会,争取早日回到正确轨道上来,切勿执迷不悟!对能够主动说清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分,或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东营市纪委监委郑重提示:正风反腐一直在路上。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在你慌张迟疑的时候,请跟我来!
东营市纪委监委设立的主动交代、自动投案专用电话为:18661376602。
欢迎犯错的党员干部主动拨打,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组织将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你修正走偏的人生道路!
相关链接: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