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清廉从“小”做起
用一次公车,路程也不远,小事儿;吃一次请,花的也不多,小事儿;收点礼物,价值也不大,小事儿……古人说“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说的就是大祸常常是因为不注意小事造成的,能干的人容易被自己所喜爱的东西困惑。这些小节不拘,小处不廉,慢慢地,心理的防线一点点的就后退了,再用用公车吧,省事还省钱;今天在小饭馆,档次低,明天换个大的;小恩小惠的也满足不了胃口了……私欲就是这样越来越难以满足,最终站在了被党纪国法制裁的面前。
作为基层的公职人员,直接面对群众,经手的事务琐碎、细致,更需要注重细节。中央下大力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专门打击这种“小事”。比如“吃拿卡要”问题,涉及的利益不大,造成的直接影响不大,所以就心存侥幸,认为顺手吃点、卡点、拿点、要点不是大错误,进而见不得蝇头小利,否则就会蠢蠢欲动,据为己有。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反腐倡廉面前无小事,一件小事也是违纪违法,一次非法伸手足以毁了一生。所以在基层要加强对这些“小事”的监管。纪律的围墙必须用钢铁铸成,不能有丝毫的偷工减料。另一方面,必须长期抓、反复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抓基层存在的“小”问题,让他们“吃”到后悔,“拿”得咬手,“卡”住前途,“要”来处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
清廉无小事。只要为人民服务一天,无论权多小、事多小,都要谨慎小心,时时处处以纪律约束自己。如果心怀侥幸,小处不检点,也难逃纪律的处分。(河口街道纪工委 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