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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纪委区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据河口区纪委区监委消息:日前,河口区纪委区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主责单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各领域均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如下:

  整治教育领域问题,保障群众学有所教。做好控辍保学工作,88名适龄儿童中,除28名无接受教育能力外,其余均已随班就读或由服务范围内学校送教上门。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共为197名大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64.45万元。及时调整充实河口区招生委员会及中高考、会考、教师资格考试等考点领导小组、职能小组,严格做好监考老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完善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整治卫生健康领域问题,保障群众病有所医。确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2所医院作为贫困患者、计生特扶家庭定点医院,全区健康扶贫各类减免2800余人次,减免各类费用28万余元。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制定吸引年轻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的优惠政策、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建立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全区90个村卫生室,4家镇卫生院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在非法医疗美容、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医疗市场综合监管、公共场所重点监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领域,集中开展执法“亮剑”行动,行政处罚49家,处罚金额3.5万元,吊销医师资格证1人,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家。

  整治住建领域问题,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今年我区承担市级下达任务1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展全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区住建局等五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区房屋租赁中介市场进行联合检查。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共协调解决欠薪投诉案件11起,涉及金额340万元。

  整治民政领域问题,保障群众困有所养。将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24户、46人新纳入低保;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48户、98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区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20元、450元,比上年底分别提高20元、50元。

  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保障群众环境宜居。整治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7个,完成孤河水库、孤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问题29个。严格落实《东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区生态环境分局今年以来办结来电来访举报257件次。

  整治食品药品领域问题,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6件,罚没款476196.54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白酒3635瓶,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4.2千克。强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个,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3个,检查农村场镇、农村集市等区域2个;开展科普宣传14场次、31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严格执行《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1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个,全区“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等问题,共责令改正入网餐饮业户26家(次),下线239家,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率达到87.5%。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检查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27家(次),立案查处2件。加大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和执业药师不足等问题解决力度,检查全区药品零售药店63家(次),立案查处3家。

  整治交通运输领域问题,保障群众出行便捷。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共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2辆。开通河口城区至开发区、河口城区至北部蓝色工业园区、东营港至河口城区三条公交线路,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交通出行。投资795万元重点对16条乡村县乡道进行路面状况改善及安保设施提升,提高了乡村县乡路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

  整治水务领域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对全区139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进行排查,对29户贫困户供水管线进行了提升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全区河湖巡查32次,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8处,已整改完成8处,保障了河湖正常运行。对全区地下水开采情况进巡查28次,情况良好,正在开采的2家企业都正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