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察访在行动(三)
近日,市纪委监委察访组在察访时发现,1辆本地车和1辆外地车先后从市直某部门单位办公院内驶出。 中午12点05分,2辆车到达某饭店,共5人下车,其中1名身着黑色外套的男子从车后座拿出2瓶白酒后进入饭店。 13点20分,1人驾驶本地车离开;14点11分,其余4人乘坐外地车离开。 察访组一方面立即核实车辆信息,发现本地车为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车辆;另一方面抓紧查看就餐现场,发现饮用白酒1瓶,啤酒4瓶,就餐共计花费494元,由身着黑色外套的男子支付。随即将该线索上报。 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当天上午,外地设计院张某到市市政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绍亮的办公室交流工作。期间,张绍亮联系刘某(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到办公室,刘某到后提出中午请张某吃饭,并邀请张绍亮参加。随后张绍亮以事假名义向分管领导请假半天。就餐期间张绍亮与张某、刘某共饮用白酒1瓶、啤酒4瓶,就餐费用由刘某支付。 工作日中午不能饮酒,已是严肃的工作纪律。张绍亮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安排的宴请,同时午间饮酒,而且是为了中午饮酒下午请假,受到严肃处理。 上述看似小问题,却有大隐患,不仅影响正常工作,而且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从小事小节抓起,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绝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触碰纪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