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对217名党员干部述廉述责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
浏览次数: 0 来源:山东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02 09:20近日,在全市113个市直部门单位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员大会述廉述责工作会议的基础上,东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在601名述廉述责对象中抽取217名党员领导干部,对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为确保述廉述责工作质效提供保障。
注重程序规范。在确定抽查人员名单的前提下,市纪委下发《抽查核实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对抽查核实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要求各派驻纪检组抽调专人,将被抽查人员述廉述责报告有关情况,与市委组织部提供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情况进行严格比对,形成比对表。对不一致情形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要求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和依据材料。各派驻纪检组根据事实材料做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报市纪委常委会,切实保障了抽查核实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注重标准统一。在抽查核实过程中,市纪委通过专题座谈会、单独汇报等形式,根据比对的实际情况,区分本人收入和劳务所得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或上学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出国(境)留学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投资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情况等6种情形,形成统一的比对核实标准,切实保障了抽查核实工作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注重问题定性。针对6种不同情形,明确书面提醒、约谈提醒、在约谈提醒的同时责成本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诫勉或纪律处分等4类处理方式。本次抽查核实工作,给予书面提醒36人,约谈提醒29人,约谈提醒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24人,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4人。处理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作为干部交流、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东营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