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树卿等人被开除党籍

 佳木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树卿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佳木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树卿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树卿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王树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医疗领域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树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王树卿简历

王树卿,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山东龙口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教授。1982年8月,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中国医科大学外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2年2月至1994年8月公派墨西哥国立总医院留学);1994年8月,任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医院普外科副主任;1995年4月,任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助理;1997年9月,任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2002年7月,任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06年5月,任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09年7月,任佳木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党委书记金奎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党委书记金奎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金奎祥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并转移、藏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下属农场的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转让等方面为其“小团体”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犯罪。

金奎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力为资本,大肆敛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奎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金奎祥简历

金奎祥,男,汉族,1957年4月生,山东高密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函授)大学学历。1974年8月,黑龙江建设兵团四师三十四团值班连班长;1975年3月,黑龙江建设兵团四师师部警通连警卫员、班长;1978年3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机关党委干事、机关团委书记;1981年6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团委干事;1983年9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团委副科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省电大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学习);1986年6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团委副书记;1988年8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4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1993年4月至1995年12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函授>本科学习);1996年1月,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管局驻哈尔滨办事处主任(1994年10月至1996年10月黑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年5月,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局长助理;2000年4月,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机关党委书记;2007年12月,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局长;2010年7月,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党委书记;2011年4月,任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党委书记。(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