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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把牢“全、细、实、严” 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东营区纪委以黄河路街道为试点,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制定了《在实践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细化量化的实施办法》,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

一是把牢“全”字关,监督管理无禁区。试点街道把55个基层党组织1030名党员进行分类梳理,分为科级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普通党员三类群体。保证每名党员都在严管之中,让“外围看客”成为被监督的“当事人”。

二是把牢“细”字关,情形细则无遗漏。根据每类群体特征特点和薄弱环节,精准制定“四种形态”对应情形,从工作作风、纪律意识、自身建设、群众评议四个方面列明细则104个,每个细则量化分值,分值实行季统计、季公开,确保客观公正、有依有据。

三是把牢“实”字关,惩治制度严落实。对应分值结果,制定惩处办法,明确“约谈、通报批评、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具体措施,并坚持组织集体决策,按照实施办法规范实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提醒纠正到位,努力将问题控制在“第一种形态”内。

四是把牢“严”字关,违纪案件零容忍。不放松“后三种形态”运用,严肃查处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腐败的“毒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绝不姑息迁就。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