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三举措”力促纪检工作提质增效
2017年,垦利区纪委将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方法,聚焦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多方形成合力,更加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全力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区分专门监督和职能监督、层级监督、政务督查的职责边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履职方式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根据“三转”要求,将机构、编制、人员配备优先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着力打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升级版”。
创新监督方法,聚焦执纪问责。转变监督理念,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变到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监督检查上来,实现了由“监督具体工作开展”向“监督职能部门履职”转变。清理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明确拒绝政务督查和行政执法类工作检查,实现了由“参与检查”向“监督问责”的转变,由“运动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的转变。
强化工作作风,打造过硬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把内部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常念“紧箍咒”,严防“灯下黑”。抓思想、抓学习、抓管理、抓能力,强化学思践悟,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垦利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