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
市教育局长期以来,始终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探索在基层工作中落实好相关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谁负责”“负什么责”“失责怎么办”等问题。
二是在实践探索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刻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函询制度》等制度规定,经常谈话提醒、经常督促调度,积极构建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完整链条,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层层设置防线,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密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既熟悉党建懂业务,又依靠党建促业务的“当家人”。组织开展遵规守纪教育培训,面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有真正让群众在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是加强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立足教育系统实际,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教师培训、“小金库”治理、教辅资料征订、规范办学等关键工作,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内控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与权力行使、业务工作相衔接的制度措施,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