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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2016年第一轮专项巡查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一)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0-08 11:03

现将2016年第一轮专项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修订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2)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公司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司主要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展、观看了警示教育片。(4)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部室进行了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与部室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5)研究制定了巡查问题责任追究实施意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5人通报批评,6人批评教育。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1)制定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相关会议进行集体决策。(2)制定了公司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修订了公司岗位职责,对外公开了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监督办法。3、关于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与执行不严格问题。(1)对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公司差旅、接待管理等8项制度并汇编成册。(2)严格执行《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公司招聘管理。(3)修订了公司奖惩制度,进行3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了处理。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差距大问题。(1)进一步加大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2)建立了公司工会组织,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对公司发放的津贴、补贴、福利、奖金等情况进行梳理,无政策依据的已经停止。(3)退还了违规借用的2辆公务用车。(4)修订完善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务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5、关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1)修订完善了《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差旅费管理。(2)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3)对2013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清查,收缴了违规报销的费用。6、关于工程招投标环节问题突出问题。(1)成立了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对达到规定数额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队伍的录用和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2)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管理,合理界定了各分公司、子公司人员分工及责任主体,确保子公司以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3)近期组织6次招投标,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所有需招标的项目都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在国家媒体进行发布,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投标人提出的疑义进行了及时答复。

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1)专题研究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责任分工和决策程序,构建党建责任体系。(2)制定了中心党委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内容。2、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1)认真落实中心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2)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全程审查制度,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培训班。(3)制定中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责令违规使用党费的51名党组织负责人深刻检查,诫勉谈话1人。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有力,纪律和规矩没有在基层全面落地生根问题。(1)制定了中心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2)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无缝隙全覆盖畅通压力传导。党委书记2次上廉政党课。(3)对参与油田有关股权认购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涉及到的党员干部全部将持股清退。(4)对学校假期、休息日期间集体补课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实行休息日净校管理;对1所学校违规办班问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人。(5)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对有偿补课依纪依规进行全面整顿,对2名教师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6)推行了特色班、兴趣班和校本课程备案管理制度,紧盯关键时段进行专项检查。(7)开展岗位职责学习,实行领导干部和学校校长外出报备制度。(8)制定下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公布各学校招生简章,在西城区域4所学校开展义务段统筹招生试点,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和电脑随机编班;加强了学籍管理,开展了高中学校推门进班现场核查,严格控制无序流动。4、关于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1)修订会议文件、经费使用、车辆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等规章制度。清退违规公务用车1辆,规范整改1辆;(2)出台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差旅费、招待费公示制度。(3)细化物品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管理,完善内部审查制度,责令违规报销人员退回违纪报销费用,诫勉谈话1人。(4)核实劳务领补人员资格,对没有实际参与高考和中考监考、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务补助,全部予以停发,对在招生录取、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中没有实际参与人员所领报酬予以清退。(5)召开预算编制会议,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6)对公款送礼、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通报批评。5、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对职称评定、人事管理等监管不力问题。(1)开展人事管理专项清查。(2)按照省教师职称改革政策规定,制定材料真实性审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措施,取消了违规骗取职称人员的职称任职资格,并严肃问责。(3)研究制定了教师交流管理办法,对现有教师交流分门别类整改清理。(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科室负责人严肃问责,诫勉谈话1人。6、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坚决,对所属个别学校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行为查处不力,有的学校顶风违纪问题。(1)成立工作组,坚持主动上缴、限期改正、查实问责,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2)组织专题培训,签订责任承诺书。(3)委托社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7、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严,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务报销等方面规避监督问题多发突出问题。(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严格执行市发改委批复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运行计划投资工程项目。(3)修订完善中心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办法。(4)推行办公用品及维修耗材采购归口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合同管理,避免多头采购、分散采购、规避合同问题。(5)聘请第三方,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6)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科室有关负责人严肃问责,诫勉谈话1人。8、关于对国有闲置资产管理缺乏有效措施,存在资产浪费和收益流失现象问题。(1)开展资产清查。(2)规范运行租金评估、公开招租工作,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资产租金评估,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盘活闲置房产。(3)对负责监管责任的科室负责人严肃追责,诫勉谈话1人。

市黄河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城雪莲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1)建立了公司党组织,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党的组织生活,各公司完善了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强化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2)调整了东营日报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逐条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3)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黄河文化传媒集团各级纪检机构,在各支部完善了纪检委员的岗位设置,强化了执行力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7名存有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提醒。2、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1)制定出台了报社、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范了报社和集团重大决策行为,做到了凡属重大事项全部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2)按照上级要求,推进黄河文化传媒集团尽快建立健全决策层、经理层、监督层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3)研究制定了《黄河文化传媒集团工作人员招聘制度》,切实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1)建立完善了报社和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公务接待审批、接待标准、接待规格、接待场所、使用的菜品酒水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有效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2)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职工出差报销标准及程序。对巡查中提出的差旅费支出具体问题,相关人员已退还相关报销费用。(3)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实质性兼职问题,报社党员干部7月份已脱离兼职岗位,工作关系已基本理顺。会展中心、大剧院的财务收支单据,由企业总经理签字把关。4、关于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方面存在的问题。(1)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制订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规定》、《收入预算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财务审计监督规定》等有关要求,规范了财务行为。(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杜绝了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对巡查中提出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已按要求将相关资产登记固定资产账簿。(3)结合实际制定了《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了报社、集团及下属各公司采购金额较大的货物和服务行为、采购频次较高且年度内采购总额较大的货物和服务行为及工程新建、改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行为,各项采购工作规范有序按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