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日,东营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通报6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一、东营区龙居镇政府职员魏立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8日,魏立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2019年7月29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魏立果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2019年8月17日,东营区纪委区监委给予魏立果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垦利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职员崔建峰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3月10日,崔建峰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0.76mg/100ml。2019年9月19日,垦利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崔建峰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9年10月23日,垦利区交通运输局给予崔建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河口区工商联盐业商会会长孙守明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4月15日,孙守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100ml。2019年4月16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给予孙守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30日,河口区纪委给予孙守明党内警告处分。

  四、广饶县大王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华德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3月4日,王华德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16.63mg/100ml。2018年9月21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华德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9年1月30日,广饶县纪委给予王华德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2月15日,大王镇党委给予王华德降低工资待遇处理。

  五、利津县自然资源局明集乡国土所副所长刘永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4月24日,刘永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3.3㎎/100ml。2018年4月26日,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刘永君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24日利津县纪委给予刘永君党内警告处分。

  六、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职员刘江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2月14日,刘江农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1.76mg/100ml。2019年7月17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江农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9月6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刘江农开除党籍处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工委给予刘江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不管是普通党员、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必将害人害己。

  通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元旦春节来临,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要依规查明身份、及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