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规兼职取酬、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典型问题
1、垦利区委党校副校长陈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2 年 5 月,陈军将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于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领取费用;2018 年 8 月,陈军与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转注手续, 并领取报酬 14000 元,违反了廉洁纪律。垦利区纪委给予陈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垦利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科员尚应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7年 4月至 2019年 3月,尚应军将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违规领取报酬 13500 元。垦利区监委给予尚应军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3、垦利区胜坨镇大白村党支部书记刘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 9月,刘村在胜坨镇大白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要求,仍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父母生前居住的老房子冒充需改造房屋,以其妻子宋某某名义申报,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4800元。时任大白村村“两委”委员、文书刘香泉在明知宋某某及其他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条件下,仍为四人编造虚假贫困事由、填报申请材料,致使该四人共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7576元。刘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且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垦利区纪委给予刘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给予刘香泉党内警告处分。
4、垦利区红光渔业办事处新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在连,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在昌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力等问题。2009 年1月至 2019 年1 月,董在连、董在昌分别任红光渔业办事处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落实低保初步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把关不严, 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多户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且 董在连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其亲属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下, 仍使其通过低保申请初核,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垦利区纪委给予董在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董在昌党内警告处分。
5、垦利区垦利街道复胜村党支部书记张华波、村委会主任王建民在低保申请及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 年 12 月至今,张华波、王建民作为复胜村低保户审核把关主要责任人,在低保申请及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实地入户调查申报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致使多户家庭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造成不良影响。垦利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华波、王建民党内警告处分。
6、垦利区黄河口镇友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月东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 年 6 月,王月东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明知村民李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情况下,仍将其确定为贫困户予以上报,被认定为省定贫困户,工作失职失责。黄河口镇党委给予王月东党内警告处分。(综合垦利区纪委监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