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四明确”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广饶县实行“四明确”,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一是执行内容明确。实行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运用《处分决定送达要求表》将处分决定分发的范围、落实要求做了具体说明,在给违纪党员下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告知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违纪党员处分的执行方向,如处分决定宣布时间范围、年度考核和职务变动所受影响、党员权力所受影响和处分决定归档的时限要求等方面,使他们明确如何执行处分。
二是部门职责明确。实行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制度,将《处分决定送达回执表》与处分决定一并送交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送达栏由接受部门存档备查,回执栏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承办人员签字后装入受处分人员纪律档案,并要求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明确职责,确保受处分人员的工资、使用、考核等工作情况得到落实。
三是生效时限明确。实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对纪委作出的处分决定或批复,要求基层组织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执行工作,并将处分决定宣布时间范围、职务调整时间、工资调整时间等相关情况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填写清楚,并报县纪委存档。
四是保障机制明确。为确保及时准确将执行内容执行到位,广饶县实行处分执行检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执纪工作检查。各单位先自查,并填写《处分执行自查情况登记表》,县纪委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年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纪不到位、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限期自行整改或帮助整改等方法进行纠正,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广饶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