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加强农村基层监督约束机制建设
近年来,垦利县坚持把纪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一级,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全力解决农村基层监督缺失、廉政风险点多的问题。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监督约束机制建设。
延伸述廉述责。建立镇(街道)、站所、村分层次述廉述责制度,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向镇(街道)纪(工)委述廉述责,基层站所负责人定期向镇(街道)纪(工)委和党员代表述廉述责,村党支部书记、党员村主任向党员大会述廉述责,接受监督,并探索开展村干部向村内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述廉述责,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点评、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评议的“双述双评”工作。
延伸廉政谈话。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廉政谈话全覆盖制度,有步骤、有区别、循序渐进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党委书记与委员谈,镇长(主任)与副镇长(副主任)谈,委员、副镇长(副主任)与分管站所负责人谈,站所负责人与普通党员谈,工作区党总支书记与各村支书谈,镇(街道)纪(工)委与重点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谈等。
延伸巡查工作。将巡查对象向站所、村延伸,各镇(街道)至少对问题线索清晰、问题突出的3-5个站所、村开展廉政巡查,把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及城乡低保、救灾、社保、医疗专项资金等问题情况作为巡查重点,综合运用审计、信访等手段,切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延伸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实行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任中审计,把审计费用列入镇(街道)财务预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每年对基层站所、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按有关规定整改,对涉嫌违纪的严肃处理。
延伸监督网络建设。健全完善覆盖镇(街道)、工作区、村的三级纪检监督网络体系,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必要条件,建立完善各项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权利、工作制度,推行“痕迹工作法”,以规范管理,增强工作质效。特别是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事例,进行总结整理,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