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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坚持“四个突出”深化纪律教育

河口区始终坚持突出“学”、“警”、“谈”、“严”四字方针,不断深化纪律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一是突出真“学”,让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成为常态。采取举办纪检综合业务培训班,成立廉政宣讲团,深入镇街、部门单位进行廉政专题宣讲,进一步强化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纪律强作风,深植党纪党规意识,确保让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入言入行。

二是突出真“警”,让党员干部不想腐成为常态。采取分批次到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洁教育、组织不同层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组织案例通报学习、加大关键节点点名道姓曝光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筑牢纪律防线。

三是突出真“谈”,让党员干部不能腐成为常态。采取半年一次常规谈、苗头问题及时谈、督促检查反馈谈、工作滞后重点谈、干部任用必须谈等方式,例行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情况适时进行教育提醒,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四是突出真“严”,让党员干部不敢腐成为常态。紧盯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基层腐败问题、快查快处,动辄追究,不换挡、不刹车,越往后越严,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延伸至基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4件次,立查案件60件,处分党员干部69人,其中涉及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