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夯实制度建设 充分落实“两个责任”
广饶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内容,层层传导压力。
完善制度。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委的9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4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4项“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的8项监督责任,形成了具体、明确的责任体系。配套制定14项落实制度,出台《广饶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履责、问责、追责机制,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主体责任由虚转实、由松转严。
探索巡查。制定出台《广饶县党风党建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5个巡查组,由县纪委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工作安排上,对镇街每届任期内至少开展2次,对县直部门单位3年巡查一遍,重点巡查“两个责任”落实、党风政风等方面情况,重在发现问题、重在提醒打招呼、重在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以来,对大王镇、乐安街道、大码头镇、陈官镇和广饶滨海新区进行了巡查。共发现问题141个,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问题线索20件,已办理完成和了结13件,给予党纪处分2件4人。(广饶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