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四到位”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08垦利县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主责意识到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责任分解到位。印发《中共垦利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建立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通过“签字背书”逐一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强化履责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监督,实行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坚持约谈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单位负责人、与党委(党组)书记廉政谈话、开展述责述廉,以有力的举措,督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四是强化责任倒逼,问责追究到位。出台《垦利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责任倒逼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已先后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