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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07

近年来,市纪委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纪律审查力度,厘清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一是强化教育提高人。丰富教育载体,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专家授课、教育基地、远程电化教育等载体,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基层干部为重点,实行分级、分批培训和警示教育。突出教育特色。把廉政文化进农村作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推动力量,充分利用廉政文化的启迪、引领和示范约束作用,通过先进文化的感染熏陶,使农村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人。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明确村级纪检委员任务职责;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等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村级民主决策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约束人。一方面,着力提高乡(镇)纪律审查水平。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通过实践,探索适合农村基层可操作性强的纪律审查方式。以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述廉述责延伸到村,探索农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党员述廉述责。廉政谈话延伸到基层,乡(镇)纪委书记与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居)党支部书记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巡查工作延伸到基层,每年按比例对基层站所和村(居)开展巡查。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基层,适时对在任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审计。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基层,建立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住宅、红白喜事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制度。

四是追究责任警示人。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实际,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农村基层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进一步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责任主体,进一步追究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分两批次对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分别涉及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通过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廉政舆情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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