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把责任“三道关” 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28今年以来, 市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国有投资领域延伸,严把“知责”“履责”“问责”三个关口,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内涵,做到“知责”。一方面,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融入企业发展大局。另一方面,整合资源和力量,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是提高担当意识,认真“履责”。在市属国有企业逐步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逐级传导,层层压实。企业领导班子履行集体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和业务“两手抓”“两促进”,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全过程,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强化“问责”。加强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将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纳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轮训范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市廉政舆情监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