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六项制度”打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05垦利县突出基层基础,围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完善农村监督六项制度,以扎实的举措,努力打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一是实行正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全县各镇(街道)分别建立镇(街道)、村党员干部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倡导廉洁从政,从坚定信念、遵纪守法等10个方面,为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负面清单规范从政行为,杜绝问题发生,从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拉票贿选等10个方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
二是实施“阳光公开”制度,保证涉农事务公开透明。针对农村事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出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意见》,明确镇(街道)基层站所涉农事项及各村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具体等3方面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促进涉农事务更加阳光透明,保证了群众对涉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针对村级账目不全、资产不明、资源不清的问题,各镇(街道)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管理,建立了一本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并认可的“明白账”。
四是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对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务公开、村民救助救灾款申请事项等9方面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编写村级权力清单流程图,印制村级权力清单口袋书,村级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是实行会计异地委派制度,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实行村会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异村任职、定期培训,工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发放,定期向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汇报村财务收支情况,有效厘清村会计与村班子的关系,强化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
六是实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消除“暗箱操作”。针对农村中小工程容易出现腐败的问题,出台《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界定村级基础设施招投标方式、程序、监督;各镇(街道)成立项目办负责村级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建设村级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大厅,进行集中招投标,有效消除“暗箱操作”,防止了权钱交易,村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更公开、更透明、更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