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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13

市纪委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在5个县区各选择1个乡镇作为重点督导乡镇,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重点督导,持续加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线索,明确问题导向。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收集和筛查力度,对2015年以来市纪委机关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同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审计及其他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和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确定督导重点,提升执纪实效。5名委局领导每人联系1个重点督导乡镇,信访室和四个纪检监察室作为督导联系室,直接督导5个重点乡镇。每个重点督导乡镇首批选取不少于3件问题线索移交各联系室,由负责联系的委局领导或联系室主要负责人到所督导的乡镇,向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集中交办,并对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要求,并责令首批集中交办件3个月内办结上报。

三是持续加压用力,层层夯实责任。市纪委各联系室通过指导研判、重点检查、集中审核、现场复核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对于被督导乡镇工作存在敷衍应付、办理拖拉、查纠不深、包庇隐瞒或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县区纪委协助市纪委做好重点督导工作,选派1名熟悉纪律审查业务的干部对乡镇纪委办理问题线索实施全过程跟踪指导,乡镇纪委要指派专门人员,专司问题线索办理,形成市纪委部门直接督办,县区、乡镇纪委同步联动的工作格局。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以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专题通报,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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