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四账”式工作法提升信访举报水平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5广饶县纪委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实行归口建账、办理交账、督导对账、办结销账的“四账”式工作法,确保了信访件归口受理、及时分流、按期保质办结,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归口“建账”。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和归口处置机制,县纪委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归口到信访室“建账”管理,由信访室统一接收、统一登记、统一分流,做到了全委“一个漏斗进水”,有效避免了信访举报多头批示、重复办理、线索遗漏的现象。同时,信访举报信息查询必须在信访室依规处理,其他科室不得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实现全委“一个口子出水”。
办理“交账”。对经过筛选后受理的信访件,按领导签批意见及时批转承办科室,在与承办科室实行“交账”式移交,信访室与承办科室签订《移交通知书》进行移交,明确信访件移交时间和交接内容,交接与接收人员签字移送,严格履行信访件保管、移交手续,确保信访举报件的保管、移送责任明确、处处留痕。
督导“对账”。依托信访件管理台账,信访室每月对信访件办理进度,进行“对账”式跟踪督办,实行信访件办结情况月通报制度,月底梳理各承办科室办理情况呈分管副书记,由分管副书记对各承办科室未办结信访件情况进行调度,确保信访件按期办结。
办结“销账”。在信访件台账管理中实行销账式办结,信访室收到移交的调查报告后,对照举报信内容,对调查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对,认真审核办理结果。对审核无误的,在台账中动态清零进行“销账”,做到情况清、台账清、对账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