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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规范谈话函询 防止小错酿大错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09

近年来,利津县纪委认真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着重规范谈话函询的工作标准、适用范围和后续处置,坚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防止小错酿大错。

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标准。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谈话函询工作适用情形,明确谈话函询的基本原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错酿大错;又充分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维护党员的名誉,保证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规范谈话函询适用范围。在对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对反映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的处置方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规范谈话函询后续处置。加强对谈话、函询结果的处置管理,将谈话函询相关情况形成完整的材料,整理归纳入信访案卷,并根据后续监督工作确定是否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效果,通过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当事人和领导责任人谈话函询处理,产生警示辐射效应,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与责任意识。今年已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件,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函询2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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