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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19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东营区纪委组织区、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东营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督促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合格党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拓宽建档范围。区、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建档范围,包括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派驻纪检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村级纪检委员,共319人全部建立《廉洁档案》。

规范建档内容。一是集中申报建档内容。本人如实填报包含申报人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及变化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等16项内容。截止目前已完成首次集中申报,此后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在正式任职后1周内向区纪委申报《廉洁档案》。二是及时申报调整变化内容,包括本人及父母(含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婚丧嫁娶事宜,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买卖情况,本人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共7项内容,并针对不同的内容规定了报送时限等有关要求。

严格监督管理。廉洁档案一人一档,专人负责《廉洁档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统一保管。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廉洁档案》抽查核实,对拟提拔使用和评先表彰的干部重点核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廉政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东营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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