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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突出问题导向 夯实国有企业“两个责任”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4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方面。东营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以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抓手。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量化为具体工作和措施。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定期向市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探索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党员述廉述责制度。建立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企业班子与中层骨干廉洁谈话制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开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监督责任落实有保障。聚集主责主业,凡是设立党委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纪委,并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的,要配备专职纪检委员;没有建立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必须专司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内审等与纪检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不得分管与监督无关的业务;兼职的纪检人员,必须全力抓纪检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震慑作用发挥有力度。将国有企业作为廉政巡查重点,围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顶风违纪问题,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廉政巡查、信访举报、群众举报等渠道作用,及时发现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市廉政舆情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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