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轮专项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二)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02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关于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党员管理有漏洞,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等问题。(1)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党员的教育培养、确定与考察、接收等工作程序。对东港村支部31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编号。对隐瞒个人重大问题入党的1名党员和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2)健全完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决策方式、决策规则及程序、决策执行及监督问责等进行明确。2、关于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对重点岗位缺少有效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等问题。(1)制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按零增长要求编制预算,按先预算后支出原则落实部门经费预算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坚决杜绝违规报销等问题。清理2014、2015年违规报销差旅费40笔,责令29名相关责任人退还全部超领款项21947.11元。(2)采用廉政谈话、个别谈话提醒和警示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发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警示提醒,强化廉政风险防控。3、关于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问题。(1)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2)全面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细化《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狠抓作风建设。(3)加强执纪监督,全面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纪惩治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城管局1名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问题,进行严厉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城市管理执法岗位。4、关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1)认真落实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流程,杜绝资料不全、未批先建现象。对已建、在建的所有企业工程项目,进行资料调查核实,对手续不全的按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责令停建整改。(2)健全完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工作流程》,对采购方式的确定、中介机构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评审专家的选取、采购现场的监督、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等事项进行严格规范,杜绝暗箱操作、排斥竞争、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现象。今年以来,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12次,竞争性谈判17次,未出现投诉、举报。(3)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廉政风险。规范接待、劳务、会务等开支,杜绝违规报销和变相处理费用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及个人借款清理;加强融资管理和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行政执法纪律,杜绝变相补助被罚企业的现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避免挪作他用。
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问题。(1)党工委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构建起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宣讲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工委制定完善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廉政勤政约谈等制度;约谈了1名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2、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进一步规范集体研究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积极办理保障房政策性贷款,推动保障房工程建设。坚持招商联审会议制度,完善了招商引资工作办法;招商项目土地使用坚持公开招标、严格报备。制定了管委会预算草案,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修订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推行财务公开。3、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坚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较多问题。(1)对有关公款送礼人员进行了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完善了管委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起,对驾驶员作出了罚款、通报批评处理,对车辆管理人员作出了通报批评处理。(3)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负责财务报销审核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财务支出严格落实经办人签字和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对81起差旅费报销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4)严肃整治庸懒散。严肃考勤、值班和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9起,查处违反值班纪律行为1起。(5)规范资金收缴管理,区属单位、公司财务由财政局统一管理;土地租赁费、水电费等,使用统一规范票据,资金及时上缴区财政。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规范,违反有关政策规定问题。(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对4名违规招投标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个人写出检查。修订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办法,规范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纪工委对今年以来实施的3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2)规范土地承包和回收管理。对闲置土地组织了集中发包;组织了2015年农用地承包费集中清缴,已全部收缴到位。土地回收工作全部暂停,重新研究制定规范的方案,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个人写出了检查。李某某承包土地回收问题,党工委进行了专题研究,正在走法律程序。(3)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的2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个人写出了检查。所有专项资金单独设立账目,实行独立核算。拨付土地补偿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700余万元。社保基金按季度代收代缴,及时收,及时缴,不在财政滞留。
东营职业学院。1、关于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1)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了党内有关法规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2)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二级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3)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廉政谈话实施办法》。(4)按照《普通高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22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对党总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标等4项制度进行修订。(5)在全院开展一次普遍的廉政教育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监督。(6)开展了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检查。2、关于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属实,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跟不上学院发展的问题。(1)制定并实施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办法》,目前学院债务已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还款计划。(2)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3)修订《现金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实施经济合同、协议备案制度;对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统一清查。(4)认真修订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办法,贯彻落实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5)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学院增设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干部调整的方案,正积极向相关部门请示沟通。(6)对专业技术职务兼职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对岗位兼职人员进行认定。(7)制定了2016年人员公开招聘方案,计划公开招聘35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已完成选留11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3、关于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缺少有效监督,“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1)启动开展了院党委班子成员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活动。(2)对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受处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3)制定了《关于做好院纪委“三转”工作的实施意见》。(4)市编办已经批复我院纪委三个县级岗位,今后做好县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5)制订了《党员干部问责办法》。(6)修订了《关于对重点部门和岗位加强监督的意见》。(7)根据《东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程序、标准并严格执行。(8)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按规定上报审批。(9)与各餐厅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完善管理经营合同,接受师生监督。(10)修订完善《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及公文处理工作的规定》,对会议和公文管理进行规范。(11)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使用办公用房纪律实行自查自纠制度的通知》,对未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或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个人和单位严肃问责。4、关于在执行群众纪律方面,落实教职工知情权不够到位,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不够充分,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问题不够及时的问题。(1)制定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制度》,研究确定了今年班子成员承担的10个调研题目,调研工作已经展开。(2)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筹备召开三届二次教代会、工代会,进一步征求代表提案和教职工意见建议。(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及大额资金支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所有财务收支及创收定期利用学院例会、网站及办公室公示栏进行公开。(4)修订《在职职工学历(学位)教育学费报销规定》,规范各学历学位学费报销管理工作。(5)完成了超课时补贴、班主任津贴发放工作。(6)社会性考试实行领导审批,归口管理,协议备案,责任到人的项目化治考模式。(7)学院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已申请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实训设备项目。(8)依据学院“十三五”规划,对院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5、关于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落实财务、基建法规制度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套取坐支资金、规避招标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1)修订完善了《财务开支审批报销办法》《财务内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票据、财务支出管理。(2)加强经费支出审批、审核、支付控制,明确了相关控制措施。(3)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应缴财政专户款1453万多元及时上缴。(4)核查会计凭证,对于不完整单据予以补充更正,拒绝接受不真实原始单据,对于不真实单据予以退回。(5)重新梳理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经营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6)依据学院教职工临时住房管理办法,对教工公寓居住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