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突出五类党员 开展廉政教育
浏览次数: 0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5-22为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线,做到廉洁从政。近日,垦利县印发《关于开展分类廉政教育的实施方案》,坚持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不同方式廉政教育,重点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新发展党员、农村党员干部等5类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以科级干部为重点,组织科级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着力抓好反腐倡廉理论、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党纪国法等方面教育和廉洁警示教育,提高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是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各部门单位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职能,积极抓好重点岗位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岗位职责、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教育,着力解决“中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胡作为等问题;围绕防范权力风险,开展讨论活动,学习英模先进事迹,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廉政承诺,确保重点岗位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三是突出普通党员廉洁教育。着重抓好党性修养、组织观念和奉献精神等教育,着力解决作风飘浮、纪律涣散、脱离群众、效能不高以及“庸懒散”等问题。通过健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教育引导,不断培养令行禁止的作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四是突出新发展党员廉洁教育。着重抓好新发展党员的理想信念、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教育,着力解决廉政思想观念淡薄、组织纪律观念差等问题,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思想境界和修养,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重点对党员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和群众观念教育,结合农村实际,采用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让农村党员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垦利县纪委)





